保险业如何打捞“沉没”的信任?
存单变保单销售误导频发 青岛市民赵小姐告诉记者,母亲准备将在银行购买的一份理财产品送给她当嫁妆,谁知这份所谓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泰康人寿的一份名为“永福人生”的分红险,需要连续存十年,十五年后才能赎回。老太太已经连续四年每年存入一万元,提前取出则需要支付近两万元的违约金。然而,令赵小姐惊讶的是,该产品合约上被保险人一栏虽写着赵小姐的名字,却并非她本人签字。 尽管保监会前年就曾规定,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但是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银保部门人士指出,银保业务员片面夸大产品的收益水平,而不讲明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许多消费者在高收益率的“诱惑”下产生冲动心理而被销售人员利用。 翻开近几个月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处罚信息可以看到,各种销售乱象纷呈,寿险销售误导处罚已成为挨罚重点,如“销售产品过程中承诺保险产品三年取出可保本”“称保险产品是某寿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推出的高额贴息账户”“可附送某公司股权”等。 业内人士指出,各大保险公司开年退保率有所上升,保险收益率与银行柜台销售人员介绍的“差距太大”是主要原因之一,分红等投资型险种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比,收益率处于劣势地位,导致客户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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