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7.1万亿理财监管升级
蓬勃发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即将迎来一次至关重要的转折。随着监管层对“资金池—资产池”模式与通道模式进行整顿,规模逾7万亿元的银行理财市场将更加透明、规范。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3月25日,银监会公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剑指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行为,要求做到资金来源运用“一一对应”,并提出了限额管理原则,以资产规模约束银行理财业务的扩张风险。 近年来,在利率市场化和贷款规模管控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由此带来的风险隐患引起广泛关注。 “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通知》旨在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一家大型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向本报表示,多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完全依托自身的传统业务,不断通道化,却忽视了专业投资能力的建设,如果继续走下去,会越走越偏。 “银监会的这个《通知》可谓正本清源,起到了纠正作用。”上述人士说,短期内对部分依赖非标准化投资的银行影响较大,长期来看,将推动银行理财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一一对应” 《通知》首先提出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概念,包括“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这一切均被列入了整顿范围。 一如预期,监管部门一再强调的“一一对应”原则终于落地。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原先的“资金池—资产池”模式将面临清理。 “许多银行采取资金池模式,产品核算不清楚,很大程度上因为它们不专业。”上述大行资产管理人士向记者说,这些银行理财业务往往由对公销售部门主导,因此只能去装信贷资产,而且由于没有人才,缺乏风控能力,于是不断寻找通道,从信托到券商皆是如此。 所谓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而单独核算,是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一位金融业内人士说:“只要做到‘一一对应’,银行就没法弄一堆迷宫式的账,来糊弄银监会了。” “实际上就是要求‘一一对应’,我们很久以前就开始这么做了,因为担心不同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一位工商银行(601398)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称。 在昨日晚间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表示,每个理财产品都应该单独核算,独立运作,工行目前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下一步会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加快理财业务发展。 某国有银行资深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要做到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其本身并不难,但会增加理财业务成本,同时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通知》下发前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银监会要求按照上述“一一对应”原则进行调整,达不到要求的,将比照自营贷款,按照新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拥有9个月的过渡期。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一位银行监管人士直言:“这几年理财产品搞得越来越复杂,谁都不清楚钱用到哪去了。”他认为,《通知》要求每个产品都有具体明确的投资去向,同时及时充分地告诉购买者,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透明度高了风险才可控。 限额管理 对于银行业而言,新规影响最大的,很可能是限额管理制度。 《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万亿,按照35%计算,则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上限是2.49万亿;而去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133.6万亿元,按照4%计算,则上限为5.34万亿元。 上述大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采取孰低原则,因此整体偏严,目前商业银行普遍超出了限额,尤其是通道业务做得比较激进的中小银行,它们高度依赖非标准化债权投资,将面临较大幅度的被动压缩。 该人士并称:“通过银行资产规模约束理财业务结构,长期来看将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深远影响,推动其走向标准化债权投资,优化投资结构。” “我行标准化的投资比较多,因为看到了这是趋势。”上述工行内部人士说,未来标准化的债券相关业务,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上述国有银行资深人士强调:“按照限额管理要求,非标准化债权投资规模肯定要压缩,但是理财资金怎么退出、怎么平稳过渡,同样需要出台细则。” 在上述监管人士看来,限额管理的关注点不应在数字上,此举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在完善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对此,这位大行资产管理部人士认为,此举要求商业银行将风险管理技术全面植入银行理财业务。“实际上让商业银行真正尽到管理义务,做了该做的事。” 不过,上述国有银行资深人士称,银行更加主动地介入标的资产管理,或许会招致更多的理财产品的兜底联想,这一点需要引起注意。 “重拳”促转型 与此同时,对于通道业务,银监会提出了“名单制”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确立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并将合作机构名单上报监管部门。 一位市场人士称,银行应该充分利用自身风险评估技术优势,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减少对通道的依赖。他并呼吁允许银行单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解决商业银行作为理财代理人的法律问题。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银监会重申,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一位银监系统人士向记者指出,监管部门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堵住跨机构合作规避贷款管理监管要求的漏洞,避免信贷过度投放;同时规范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去掉虚假繁荣部分。 “从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看,跨机构合作是创新方向,但如果银行只盯住信贷类资产,短期虽能形成规模,投资管理能力未真实提高,此举应该可以促使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上述人士说。 “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监会在《通知》中还警告称,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上述大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并称,非标准化投资要监管,但是标准化的债权投资也要约束,否则造成信用膨胀,例如目前债券市场由于多头监管,在缺乏统一管理的情况下不断放松限制,同样蕴藏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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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监会,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