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消费者加强权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7日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具体规范保险合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这个司法解释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这个总共21条的司法解释体现了“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精神。“保险法司法解释与广大保险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也会对保险行业产生直接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说,当然加强保险消费者的保护也应当兼顾保险人的利益,尊重保险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 “坚持诚信原则,防范道德风险”是制定司法解释的原则之一。比如对实践中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代为签章的问题,司法解释从维护诚信的角度规定,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章行为的追认,防止投保人事后随意悔约。 |
关键词:保险,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