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新规:银行网点不得超3家保险产品
合作保险公司少于3家 从记者走访情况来看,目前几乎所有的银行网点合作保险公司的数量都不超过3家,而旗下有保险公司的商业银行更是以销售自身持股的保险公司产品为主。如招商银行(行情 ,问诊 )某支行的合作保险公司为招商信诺、泰康人寿和安邦人寿,工商银行(行情 ,问诊)某支行和光大银行某支行销售的多款银保产品均为工银安盛和光大永明的产品。 记者还发现,银保新规实施首日各家银行网点销售产品仍以老产品为主,类型主要包括10年期以上的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也占有一定数量。 招商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透露,虽然有保障型保险产品在售,但销售情况却不如高收益产品火爆。记者注意到该行“重磅推出”的是安邦的趸交保险产品,2年期收益率4.71%,5年期收益率5.83%。新规规定,“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对银行来说,很快达标或许并不易。 记者从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随着新规的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将陆续推出长期年金、终身寿险、健康、意外保障等一系列产品。专家表示,银保产品回归于保险保障本质有利于细分市场,推动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 |
关键词:银保新规,网点,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