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业务再遇监管新规 保费收入增速受影响
银保监管再出新政。 3月13日,保监会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与去年银监会发布的银保相关规定相比,加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战略性合作,调整优化银保业务结构成了突出的关键词。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监管层连续两次针对银保合作发文,银保业务遭遇急刹车,银保保费收入增幅放缓。 重拳之下,监管层所冀望的消除误导销售非一日之功。 保险公司角色转变 此次《监管指引》相比《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有不少变动之处。首先,提高了双方合作门槛,要求保险公司和银行应“总对总”层级签订合作协议,或在取得总部书面授权的前提下,至少实现“省对省”签订合作协议。其次,规定单一银行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不再通过合作数量进行限制,而是通过协议签订层级、合作时间来进行。”一家排名前五的中资寿险公司高管认为,这样也提高了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稳定性。 不过,在《监管指引》中,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原则被延续,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商业银行销售人员。 “这是此次《监管指引》最大的变化,这明确了保险公司在银保渠道的非销售性定位,未来保险公司的银保专管员只负责培训、单证交换等服务性工作,协助银行进行满期给付、续期缴费等相关客户服务。”上述中资寿险公司高管解读道,他的公司原来的银保队伍仍旧需要进行转型,需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工作上。“”90号文“后我们公司的银保销售精英就有不少流失,他们认为做服务工作没有足够高的收入。所以大家有心理准备,这次也不算突然。”与此同时,全国10万银保专管员也将转型。“我们会更重视个人营销队伍的发展。同时,网销、电销新渠道都是可以尝试的发展方向。”上述中资寿险公司高管说。 保费收入增速受影响 “我们是极少数跟四大行有合作的合资保险公司。今年合作网点增加,一季度银保收入增长势头不错。当然,付给银行的代理手续费也平均上涨了约1%,以后银保渠道会否延续目前的态势不好说,银行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一家合资公司高管颇为无奈。 上述中资寿险公司高管提到,现在银行对于银保合作还提出资金托管、协议存款之类的附加要求,否则要谈成合作就比较难。 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都已经掌握了保险牌照,银行控股保险公司后,对其他保险公司的渠道杀伤力大大增加。 去年“90号文”发布以后的影响已经显现,根据保监会的《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去年四季度全国保险公司银保保费收入仅301亿元,在全年银保收入中占比不足一成,与2009年同期相比大幅缩减60%,创下近三年来季度收入最少的纪录。 而受银保新规的影响,三大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速也有所放缓。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三大保费公司前两个月的保费收入分别为846亿元、321亿元、219亿元,总计1386亿元,同比上升约2.8%,增速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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