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责任险不叫座 强制推广各方反应不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百姓关注的热点。近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出现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内容,食安责任险或将成为交强险后的又一种强制险。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规定尚不明确,政府,企业及保险公司认识未能协调等问题,食安责任险在一些地方遭遇“叫好不叫座”的现象。 投险成本高可操作性引争议 记者调查显示,上海市自2012年底以来,就相继开展了多个食责险险种的推广,但截止2013年底,参保的食品企业、餐饮饭店等仅300余家,投保率依然很低。在山东,77万餐饮企业,购买食品安全险的不足1千家。 究其原因,企业缺乏风险意识是主要方面,很多企业在投保时惯于从自身成本核算角度出发,投入成本对其产出比率来讲微乎其微。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利薄,觉得“出现食品风险的几率小,不用那么多保费”。 当然也与顾客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没有一定思想认识相关。“保没保对顾客是否消费这个餐饮业没有一定的影响力。”吉林省人保总公司责任险部的刘宇处长在接受采访时提到。 另也有企业表示:“投保成本并不是主要问题。但是,相反,产品一旦出现了质量安全问题,那远远不是保险公司能解决的了的。”多数企业主也纷纷表示,食安险在责任认定上,操作性上,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细则上有待量化。” 在漯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拘占成看来,食品安全险的参保费一旦由企业承担,势必会加重企业负担,按照“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这笔费用最后还是由消费者自已买单。 强制推广各方反应不一 2013年10月,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新增加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 这条消息对多数保险公司无疑是利好,虽他们仍面临着投保率不高的重重困难,但纷纷充满了期待,积极同相关部门推动合作,“一旦食责险被列为强制险,则将成为我国未来几年发展空间最为广阔的险种之一”。 “对保险的消费者,对市场的供应方都是一个市场风险的转移。对政府来讲也可以把责任及时认定,首先维护了市场、社会的稳定。”青岛市保监会工作人员说到。 与保险公司乐观的态度不同,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食品企业对于食品安全责任险大多报着观望的态度。特别是部分大企业认为,如果政府推动食品安全强制险,那么“被强制”的也只可能是大企业,那些问题频出又没有赔付能力的小作坊、小摊贩很难“被强制”。作为食品企业,更加希望的是能规范运作。是否设置强制险,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公共利益。 |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