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强制保险"寿终正寝" 市民担心陷"脱保"窘境
究竟该去哪里购买火车意外伤害险?从各地反馈的消息看,在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车站,已安装保险自助销售服务机,旅客凭身份证就可自助购买涵盖铁路、飞机、轮船、地铁在内的综合交通意外险。保险方案分20元、50元、100元三种价位,其中20元可保险一个月,同时包含飞机、火车、轮船、汽车。50元和100元的保险一年,增加自驾车内容。视投保方案不同,保额分为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旅客可选择购买一份或多份。但记者发现,目前我市相关的保险购买点尚未覆盖。在火车东站的售票窗口,记者被工作人员告知“我们这里只卖火车票,不卖意外险。”对于零星咨询保险相关问题的乘客,售票大厅咨询台的工作人员只是表示目前还没接到相关通知。抛开售票点,记者发现即便是网上订票、电话订票或是自助取票大厅等处,目前也没有配备此项服务。而记者联系了几家市内寿险公司后得到的信息是,保险公司目前没有在车站驻点销售,也没有委托铁路代销。市民担忧被迫陷入“脱保”窘境在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有一部分被访者在得知《旅客强制保险条例》1月1日起取消的消息后不免有点紧张。大家对票价微降反应平淡,反而认为增加了购买保险的烦恼。“感觉取消强制保险反而给我带来了很多不安,仔细对比票面的降度,也就区区五角钱,可就是这五角钱让却让我有种被脱保的感觉,总之心里不是很舒服。如果现在想单独为自己的出行购买保险,应该如何去投保呀?”“选择火车作为出行方式通常是很安全的,但是买保险就是买保障,我倾向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该买什么险种?”“没买保险,一旦出了事故谁来赔偿?”“本来5角钱就能买到一份安心,现在要是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话肯定不止5角钱,这调价后的火车票不是就越卖越贵了吗?”……大家各抒己见。 2012年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明确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同时,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款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废除强制保险后,乘客只是少了此前强制保险覆盖的部分保障。铁路部门表示,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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