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入市研究启动 9方面法规护航新基金法落地
2月26日,沪指收报2293点,仅7个交易日,即由2444点跌落150点。 正当市场纠结反弹是否结束之际,当天下午,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加快推动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其中,住房公积金运作资本市场投资渠道的相关研究工作,已经启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庞大,缴存余额高达2.1万亿元。 而这个振奋消息,只是当天证监会利好组合拳之一。 2012年6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的讲话,为这个涵盖了基金公司、券商、银行、信托、保险、期货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重要主体的大行业,划定了“强大”的基调。 时隔近8个月后,监管层再度为2013年开始的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做出了五大规划。 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详细阐述了这五个方面的发展方向。 首先是即将在今年6月份实施的新基金法大框架下,将有九大方面配套措施陆续发布。 二是加快推进多元、开放、包容的财富管理队伍建设。这涉及到了包括通过对基金公司本身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允许专业人士持股、研究推动基金公司上市、私募基金监管等财富管理机构主体发展的改革。 三是继续加快推动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这涉及到了QFII和RQFII框架改革、保险资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入市等让市场心跳加速的话题。 四是从产品创新的角度推进。期盼多年的REITs已破题。 最后也是尤为关键的仍是强化监管。这涉及到了新基金法实施后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如何具体监管,以及私募基金登记、自律管理如何贯彻这个新话题。 9方面法规护航新基金法落地 今年6月,新基金法将实施,在监管层看来从通过到实施这几个月是个重要的时期,他们称其为过渡期,因为在这期间有众多配套规则需要密集的起草、修订。 事实上,新基金法给基金行业留下了许多创新与开放的空间,从纳入监管的机构范围、到投资范围、再到销售、托管等基金配套业务的资格放开、再到从业人员的相关限制、还有监管职能分工的重新界定等,这都需要一系列的详细配套规则来护航。 而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为其配套了九方面法规的改进内容。 首先针对机构业务资格与登记注册监管方面的,比如针对私募基金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规范各类机构从事公募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从事公募基金业务暂行规定》。 再者是针对基金配套业务机构方面的,包括涉及托管业务的托管办法修订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还有《公开募集基金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而修订后的基金销售办法即将发布。 在针对基金公司股东、从业人员方面,则有规范基金公司股东资格和专业人士持股等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高管人员管理办法。 而在基金公司具体业务方面,则有信披管理办法修改,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的修改等。值得注意的是,运作管理办法将重点落实公募基金申请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以及适度放开基金关联交易的规定。 而在监管职能方面,新基金法专门开辟了一部分阐述协会的功能,而未来《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能分工协作指引》的修改,将重新梳理厘定基金部、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交易所的职能分工,“特别是明确私募基金监管的职责分工”。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还将出台的还有涉及到基金公募业务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将详细规定相关计提与使用规则。 目前,整体基金风险准备金已超100亿。此外,新基金法打开的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空间,一直引来争议,监管层将会出台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为此划定规则。 于此同时,此前市场关注的内地与相关基金互认办法,也将出台,意味着这一改革已经渐行渐近。 未来,监管部门还将配合立法机关编写《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为解读新基金法提供读本。 基金上市、股权激励破题 护航新基金法的落地,是法规层面的新命题,而对于财富管理行业而言,如何做大机构本身,为其创造“强大”的监管环境,则尤为重要。 目前,监管层已为此定出了改革的路线,首当其冲的是多年来占据财富管理行业重要地位的基金公司本身的改革。 在这方面,监管层给出的制度红利或给行业带来巨大的空间。因为其对困扰行业多年的准入门槛、人才激励、资本夯实问题给出了解决的空间。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未来证监会将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从而建立畅销激励约束机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经有万家基金通过基金子公司的形式实现持股股权激励,而未来,直接持股方式或已不远。 另外一个让市场心跳的话题则是研究推动基金管理公司上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指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有基金公司基本具备了上市的条件和基础。“尤其是在行业前列的公司,盈利模式清晰,已具备了上市的条件。”其指出。 而目前,监管层已为基金公司的IPO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其中包括在《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后,允许过去只有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取消对持股5%以下的股东行政审批等。 而下一步,监管层则将研究如何推动基金公司上市。此前就有基金公司高管对记者指出,目前困扰基金公司做大创新业务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薄弱的资本金,与上市券商等雄厚的资本金相比,基金公司几亿级别的资本金显然太过“可怜”。 发行上市无疑会给基金公司带来资本金夯实的制度红利,拉小与券商的距离。此外,由于多年来信托公司的盈利模式仍未持续清晰,其上市目前仍难以实现,如果基金公司得以上市,也将给其与信托公司的激烈竞争带来巨大优势。 此外,基金监管环境改善也让更多的机构具有参赛资格,弱化以往公募牌照红利更是重要的部分。据了解,监管层未来将继续扩展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范围。 据记者了解,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扩大工作已经取得了新的实质性进展。最新消息显示,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上海银行、宁波银行(002142,股吧)、南京银行(601009,股吧)等五家商业已经进入下一批的试点。 “三金”入市 无论是财富管理行业法规层面的完善,还是为机构本身壮大创造更宽松适合的监管环境,都是从机构层面入手,而对于财富管理行业而言,资金的长期性与投资偏好更为关键。 而在这方面,监管层将在2013年起着力加快推动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 其中,让市场尤为关注的无疑是保险资金、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运用资本市场投资手段的相关推动。 在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运作环境改善方面,据监管层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保险机构持股市值为8197亿元,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3.59%,而目前保险公司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仅为保险总资产的10%左右,与法定上限20%仍有一定空间。 据上述部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政策,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重。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保险资金对于创业板股票投资有所限制,目前,在创业板已经发展多年,监管层正在研究推动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股票,未来一些刚性的限制或将取消。 另外一个境内长期资金重头戏则是养老金。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养老金发展和投资运营相关制度,推动养老金的专业化、市场化投资运营。这包括未来是以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运作,还是开拓其他运作模式等的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3月份,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已经受托广东省1000亿元规模的养老金运营。据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去年在广东部分养老金委托社保理事会投资的同时,相关监管层与社保理事会等也与几个养老金结存规模较大的省份,研究推进养老金委托投资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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