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相关收入仍是地方主要财源
今年一季度,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呈现明显的一减一增状态,整体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至6.9%。地方收入增长,主要源自楼市成交增加,相关地方税收水涨船高,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大增。 财政部4月15日公布,1-3月,地方财政收入(本级)同比增长13.7%,同期中央财政收入负增长0.2%。其中,3月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1%,而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5.2%。 一季度,房地产相关税收增幅普遍高于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五个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的税种中,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38.3%、34.7%、7.9%和7.5%。 上述四项税收合计257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14.78%。一季度房产税收入未公布。 五个涉及房地产及其他行业的税种中,营业税一季度累计收入4576亿元,同比增加561亿元,增长1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额增加,带动房地产营业税相应增加。 一季度受土地成交额增加,以及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等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00亿元,同比增加2448亿元,增长46.6%。 部分省市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相关收入归属地方,这也相应增加了今年首季地方财政收入。 2013年全国“两会”前,国务院出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政策及细则,意图对房地产涨价“刹车”。在各地出台落实细则前,二手房交易反而出现井喷行情。中介机构预计,二季度楼市成交难以重现3月的火爆景象。 中国18个税种中,涉及房地产业的有10个,其中5个税种也涉及其他行业,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另有5个税种仅在房地产行业征收,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财新记者此前的统计发现,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五大税种,其总收入从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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