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上演全员营销 摊派任务保业绩
今年保险公司在新契约无法维持高增长的条件下,续收红利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满期给付和退保的压力增大,客户流失较为严重。退保金额的飙升,或与保险公司员工为完成任务先买后退有关面对不景气的行业环境,保险公司员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近日,经济导报记者接到一名读者的来信,称中国人寿(行情,资金,股吧,问诊)山东省某市级公司为冲刺半年任务,向所有内勤人员下达销售任务,上演全员营销的一幕,并在信中附上一个《关于开展康宁/新瑞鑫专项销售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经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全市系统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康宁/新瑞鑫专项销售活动。”业务完成比例不仅与员工绩效工资与员工评级挂钩,而且还与员工年终绩效工资与员工评级挂钩。 对此,26日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徐钢否认了全员营销的说法。“不存在这样的事情,或只是鼓励员工进行产品体验。” 上演全员营销 《通知》显示,本次任务险种为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简称“康宁”)与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简称“新瑞鑫”)。导报记者注意到,该市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一级的任务是康宁保费1万元以上,或新瑞鑫保费2万元以上;中层干部的任务是康宁保费6000元以上,或新瑞鑫保费1.2万元以上;一般员工的任务是:康宁保费3000元以上,或新瑞鑫保费6000元以上。且各县区支公司、城区销售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任务分配指标分别按市公司指标执行。” 虽然销售乏力已经是保险业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全员摊派任务还是让中国人寿的内勤人员颇有怨言。“自营任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想上保费当然可以,为公司做贡献,但不想上保费就不应该让员工强迫上。”中国人寿的的一名内勤工作人员这样对导报记者说道。 导报记者注意到,按照规定,保险公司的内勤是没有销售资格的。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6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下称《资格证书》)。”第19条还规定,“《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下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保险法》第169条也明文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导报记者询问徐钢,该公司所有内勤员工是否都持有《资格证书》以及《展业证》。或许是导报记者提出的问题比较尖锐,让徐钢难以回答,其直接挂断了电话。此后,导报记者多次拨打徐钢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倘若中国人寿真如《通知》所说进行全员营销,那么,未取得《资格证书》以及《展业证书》的内勤人员销售保险明显是非法行为。本报6月26日B2版所刊登的《潍坊人寿违规销售保险》一稿,潍坊人寿就是因为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无展业证营销员展业并支付佣金等原因被山东省保监局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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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人寿|全员|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