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质押中国平安股权 向瑞银融资
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周二晚间公告,其第一大单一股东泰国正大集团(Charoen Pokphand Group)拟将手中11.23%的中国平安H股股份,质押给瑞士银行联合集团伦敦分行(UBS AG,London Branch,下称瑞银)。 2012年底,正大集团宣布以93.85亿美元的总价、每股约59港元的单价,购买汇丰控股有限公司(00005.HK,下称汇丰)所持15.57%中国平安H股股份,成为平安第一大股东。截至2013年11月7日,正大集团持有中国平安17.33%的股份。其中,除正大集团注册于维京群岛的四间全资子公司共计持有中国平安15.57%的H股股份外,正大集团还通过工布江达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安1.76%的A股股份。 公告称,本次融资安排,是为配合正大集团整体财务规划以及对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将于2013年11月12日执行完毕。融资方案分为两个部分,股权质押融资和结构性金融衍生品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方面,正大集团旗下三家全资子公司同盈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98%)、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原持股2.8%+受让易盛发展0.22%)以及商发控股有限公司(3.11%)将其持有共计11.11%的中国平安H股股份质押给瑞士银行伦敦分行。 结构性金融衍生品融资方面,正大集团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易盛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3.82%的平安股权作为抵押品,通过结构性金融衍生品Collar(封顶保底式期权交易)的融资方式,交付给瑞银。待易盛发展日后在Collar赎回期清偿其贷款项下的债务后,可从瑞银拿回抵押股权。 上述融资完成后,正大集团将从此前持有中国平安17.33%股份下降至13.51%。 但公告同时强调,正大集团并无减持中国平安股权的计划,仍将坚持对平安的长期投资,持续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 中国平安的这一股权交易案中,资金来源颇费周折。第一步交易涉及中国平安3.5%股权152亿港元的现金交易已于12月7日完成(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2年第50期封面报道《谁买平安》);按照12月7日中国平安公布的合同,第二部分交易涉及资金575.36亿港元,将由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提供440亿港元的贷款。但因中国保监会有关法规明令购买保险公司股权必须运用自有资金而非贷款资金等缘由,国开行退出了这项交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2期报道《国开行退出平安交易幕后》)。正大集团遂宣布将调动其自有资金完成本次交易。 由于这项交易金额巨大,买方的资金来源备受各界关注,监管部门于2013年2月5日批复了此项交易后,亦十分关注有关股权的抵押、减持进展。中国平安现在的这一公告,使得正大集团完成此项交易背后的融资安排略显一二。 11月12日,中国平安A股收报37.37元/股,上涨3.09%;H股收报62.25港元,下跌0.32%,比去年12月7日达成的交易价59港元,上涨约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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