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制定优先股管理办法 北京国资拟试点先行
优先股试点工作进入关键时刻。事实上,IPO重启后,资本市场各种改革创新业务也一并进入高速通道。 证监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在参与创新改革。年末,地方政府金融办与证券监管部门合办的各种培训仍在继续,这种速度背后,针对的或是即将陆续出台的各种重磅改革措施。 12月12日,北京市金融局举办“2013年首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业务培训”,该局副局长张幼林在会上表示,北京市金融局明年的创新发展推动工作中,主要将开拓五项新领域。 包括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大型公共事业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主要目标,协助其研究确定资产证券化的方案,并力争实施。 全力推动并购重组业务发展,推进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并力争并购方案有所创新。 推动优先股在北京国资系统、银行系统试点先行,将符合发行条件的实体企业组织起来,推广优先股发行,缓解企业资金瓶颈。 积极审慎的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抓紧建立其日常监管机制,随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尤其是财务状况,同时抓紧建立该类债券风险防范机制。 而这正是资本市场监管层正在发力推动的创新业务领域。其中,并购重组监管的优化工作,在分道制、借壳等同于IPO、审核过程简化后,已棋至中盘。 优先股则是今年证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层面指导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层面的管理办法近期有望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优先股试点落地渐行渐近。 如同北京市金融局将“推动优先股在北京国资系统、银行系统试点先行”放在创新重点工作一样,市场对于优先股试点也高度关注。
国务院11月30日下发指导意见以来,优先股试点工作已进入证监会制定管理办法的阶段。 未来,优先股的制度管理框架将包括四个层面,由上而下分别是国务院指导意见、证监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证监会制定的其他细则和交易场所中登公司的配套细则。 据银河证券投行部陈伟预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需提交证监会发行部核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将可能参照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制度改革方向,下放到相应的交易所,采取核准或备案的方式。 “相信优先股试点实施细则推出的时间不会太远。”陈伟指出,从监管部门推动优先股试点的政策导向、IPO改革、推动债券市场发展等不同角度预测,优先股推出试点后,其审核程序将相对传统品种较为简化,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资本市场审核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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