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信用联社称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明明贷款已经归还,但信用社却没有销账,反而将贷款人列入贷款信用不良记录的黑名单。昨日本报以《谁把我列入贷款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为题,报道了赵县赵州镇石塔村薛克敏兄弟在赵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后的离奇遭遇。报道引起了赵县有关方面的关注,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主任李东波取得了联系。李主任称,按照联社领导指示,他正在着手对此事进行调查。不过,由于此事贷款时间发生在2007年,时间比较久远,而且本单位近年进行过机构改革,因此经办此事的当事人以及各种台账都需重新梳理,整个事件的调查需要一个过程。不过他表示,关于贷款人所偿还贷款的去向、贷款人是如何被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名单的问题,肯定会调查清楚,届时再与记者沟通,并给薛氏兄弟一个合理答复。 报道刊发后,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薛克敏却仍然没有感到轻松。他告诉记者,这件事几年来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就因为当年贷款时使用的是弟弟薛少敏的名字,导致薛少敏被列入贷款信用不良记录名单,以至于弟弟至今无法办理贷款手续,使弟弟的企业发展蒙受损失,他一直为此自责不已。尤其是此事甚至还影响到了兄弟情谊,原本关系非常融洽的兄弟二人,因此也产生了不少隔阂。而赵县信用联社长时间以来一直推诿,多次以机构改革和领导变更为由对错误不予纠正,甚至在记者采访和报道刊发后,也没有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这种态度让他感到非常失望。对于此事,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王金胜律师认为,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孙松涛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一名信贷人员,其上门代收贷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且孙松涛向薛少敏出具的收款证明,其内容表述清楚,应当视为薛少敏此笔贷款已经还清。在其出具的收款证明中,有“本息清”的表述,如果薛少敏确实已经将贷款本息还清,那么信用社仍将其列入贷款信用不良记录黑名单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侵权,信用社有责任和义务为薛少敏做出澄清说明,并恢复薛少敏的公民信用清白记录。他同时提醒,办理各种银行业务,当事人最好是到银行柜台亲自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个别人的承诺而让人代理。尤其是偿还贷款时,银行机构应当出具归还贷款结清单,贷款人要主动索要并保存妥当,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关键词:赵县|信用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