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可投资创业板股 A股迎来"及时雨"
IPO明日重启来临之际,保险业为A股下了一场“及时雨”。据保监会晚间消息,为促进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保监会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公司,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创业板及其他股票投资,同一委托人委托同一专业管理机构管理的多个资产账户应当合并计算同一股票持股比例;同一专业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不同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应当以委托人为主体,分别计算该委托人资产账户的合并持股比例。 若合并计算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保险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够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险企不能有以下五种情形:一是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一年度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二是最近一年度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四是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五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前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由保监会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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