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危职业撑起“保险伞”
在近日举行的保监会2014年度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2014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为医疗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保障,以缓解日益严重的医患矛盾。 说到国内十大高危职业,医生一定名列其中,由于特殊的职业关系无法得到合理保障,让医生从原本稳定高尚的优秀职业类型,成为人人“谈之色变”的高危职业。而在律师、传媒等行业,同样衍生出这样的问题。那么,如何为职业风险提供保障,从而为高危职业撑起“保护伞”?这就需要职业责任险大显身手。社会“润滑剂” 所谓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因此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随着近年赔偿责任在法律中的明确,很多公司及个人面临的责任赔偿数额巨大,这就为转移或分担责任赔偿的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了发展机遇。尤其近年来,保监会也提出要将发展责任险市场作为财险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不过,2013年我国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达216.6亿元,为食品、环境、医疗等领域提供风险保障高达48.6万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6212亿元,但是,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在其中仅占约3.5%。而在世界范围,全球责任保险总量的平均比重已超过15%,在欧美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0%—50%。显然,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并没有发挥出理想的功能效应。 比如,在欧美发达国家,为医生上保险已非常普遍。医生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承保对象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时,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一保障的优势在于,既可以最大限度做到对患者权利的救济,同时又转移了医生的职业风险,降低医疗纠纷成本,使医患双方受益。而在我国,以医生这个特殊职业类型而言,因医患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不仅令人心寒、心痛,也反映出我国目前在特种行业职业风险管理上的缺失。 好在,随着国内职业风险凸显,职业责任险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责任保险已在推开,医生投保该险种后,所有的医疗纠纷责任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医生、医院可以避免与患者、患者家属的冲突。100起医疗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调解成功90起。 “新大陆”待开拓 不仅是医生,在律师、传媒等行业,职业责任险同样适用。换句话说,就职业责任险而言,我国仍是未开拓的市场,不同的职业类型面临多元的保险市场需求。 如近几年,传媒从业人员由报道引发纠纷甚至法律诉讼层出不穷,职业责任风险隐患陡增。目前,国内已有一些根据传媒从业人员的特点量身定制的“传媒业职业责任保险”,可为报刊、广播、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等传媒企业提供全面的职业责任保障,不仅包括为其支付因名誉侵权及疏忽行为导致的诉讼抗辩费用,且包括企业所应承担的赔偿金。随着媒体需求量不断加大,媒体责任险对传媒企业将变得十分必要。并且,传媒企业购买“传媒职业责任险”不仅能起到事后赔偿的作用,关键还有事前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不过,主观刻意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并不属于承保范围,其中,对于是刻意还是疏忽的界定,需依据法院判定。 同样,注册会计师职业应当对社会公众负责,这一特征使之成为一个易受法律诉讼的行业。尽管各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多种措施,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审计质量,但审计发生失误以致受到诉讼被判赔偿的情况还是屡屡发生,有时这种赔款十分巨大,甚至危及事务所的生存。就此,许多国家采取了开办职业保险的方法,使保险公司能够分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诉讼赔偿风险。 |
关键词:责任保险,高危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