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
下一步监管工作思路 2014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方面的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管,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 一是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这项改革,不是在原有比例政策上简单地调增调减,而是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进一步放宽比例限制,在大类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实行大类比例监管制度,同时强化风险监测比例以及公司内控比例的约束,系统构建监管、监测及内控“三位一体”的新比例监管体系。 二是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2014年1月7日保监会已发布有关政策,保险资金已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下一步,保监会还将稳步拓宽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行业范围;逐步完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政策,拓宽投资领域;稳步推进完善境外投资政策;积极研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完善政策制度,支持市场创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城镇化、养老、健康医疗等领域发展。 三是推动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目前,保监会正在加快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交易流通机制,实现资管产品的集中登记以及到相关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四是支持成立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协会作为行业性自律组织,有利于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发展。成立资产协会,将调动行业的积极性,利用市场化方法,解决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注册、登记等问题。要把资产协会建设成自律的平台、创新发展的平台、沟通交流的平台,搭建起监管和市场的桥梁,实现监管、协会和市场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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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资金,市场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