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尝试负面清单制度为险企资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0 11:0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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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险资管领域,继保监会1月7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到“负面清单”概念后,在今年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再次表示,保监会将尝试研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在各种限制下,险资可投资项目很少,好项目更难找

  险资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或将从投资创业板向整个投资领域蔓延。对此,保险资管公司反响强烈,认为是投资领域的政策“恩典”,保险投资有望实现更多组合,实现更好收益;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制度方向很好,但在正式实施之前还须破除几重障碍。

  地方探索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的概念最早是指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便于外资企业进行自检,从而提高外资进入效率。如今,这一概念已经进一步延伸,在国内诸多领域也开始使用这一理念。自贸区负面清单、电商负面清单、高档消费负面清单等“清单”逐渐增多。

  努力做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今年全国两会总理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如此阐释简政放权。

  在保险资管领域,继保监会1月7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到“负面清单”概念后,在今年两会期间,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再次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范围;尝试研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此前,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作出了类似表述:探索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仅针对外资,对内资也一样。

  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年底,山西保监局就借鉴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保险领域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归纳,从金融机构设立、保险公司持股比例、保险资金运用、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等方面研究编制了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保险领域的“负面清单”。

  不过,这一清单的详细内容尚未正式公开。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我们这个方案是配合本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方案,目前该方案还在完善过程中,因此要等到整体方敲定后我们才能公布详细清单。”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前,还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完善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等,避免全面放开带来系统性风险。

  险企希望限制更少

  “对险资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这让人激动,若能尽早落实,将意味着险资投资再松绑,调动险资投资积极性,提高投资收益。”一家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总监向记者表示。

  另一险企权益投资部门负责人表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险企在投资时对合规性的顾虑将会大大减少,参照负面清单提前自查,将提高投资效率。

  他表示:“这两年,多个投资领域逐一向险资放开,是重大利好,险企投资数据也反应出大家都进入这些领域的渴望。”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1月,险资在其他领域投资(另类投资)的占资金运用余额的17.65%,而在2013年4月,这一占比为11.25%。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家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还有更多的政策期盼,比如在放开股指期货投资后,继续放开国债期货的投资,使险企有更多可以利用的风险对冲工具。“与逐个放开投资领域相比,负面清单管理将是更大的恩典,给险资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一家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认为。

  记者了解到,尽管当前险资可投资领域已经较多,但由于具体的监管限制很多,险资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并不容易。“近年,很多地方政府将保险公司请过去,有的还签署了多个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等,但是最终落地的项目非常少。”上述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总监表示,尽管这两年险资的不动产债权投资量不断上升,但与预期仍有一定差距。

  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尽管根据相关政策,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审批的事项仍然很多,并且需要“一单一报”,这形成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对一些结构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债权投资计划,相关审批还非常严格。

  第二,受银监会要求银行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的影响,很多银行收紧了担保,而没有担保或者费用过高,没有担保,险资不敢承担信用风险,担保费过高,险资的收益率又太低。

  第三,险资投资对项目主体和偿债方的要求很高。“首先要符合大类资产投资规定,然后根据相关要求一一排除,最后剩下的项目就很少了:要么是国家重点项目,要么大型银行可以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要么偿债主体资质很好。”他表示:“在各种限制下,险资可投资项目很少,好项目更难找。”

  小险企青睐高收益投资

  对负面清单落地后险资投资格局会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这一问题,业界则存在两种不太一样的观点,但他们对增加险资投资自主性,都表现出高度自信,认为险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监管机构将投资自主权交给市场,会激发更大的投资活力,改善险企经营状况。

  某大型保险资管负责人表示,险资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地后,险资投资格局会发生较大变化,最主要的表现是,险资在债权计划、企业并购以及PE方面的直接投资将更多,这些领域的共同特征是其风险收益特征与证券市场不一样,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不大。

  他认为,险资直接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有两大优势,一是资金周期长,一般为5-7年,符合保险资金的配置周期;二是收益率比较固定,险企大多以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尽管收益率不一定很高,但满足保险负债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成问题。“收益波动性小,特别是跟中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关系不大,就相当于险企增加了更多的风险分散手段。”他表示。

  另一险企权益投资部的一位高级研究员则认为,上述政策落地后,险资的投资格局不会发生很大变化,但不同公司所受影响会不同。大险企的投资体系比较完善,追求稳健收益,投资结构比较稳定,因此可能只会在某些领域进行微调;但中小险企的投资风格更加明确,偏好性更强,尤其是部分中小险企的产品结构导致其需要较高的投资收益来作为支撑,因此,一些投资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高的投资领域可能更加吸引他们。“一旦投资政策更加宽松,他们在这些领域的动作可能会比较大。”据介绍,他所在的险企在股票市场的投资比例在10%以上,而大型险企的这一比例大多在这一水平之下。

  多家险企投资负责人同时表示,投资领域放开之后,他们将根据不同领域的投资特点分别委托给不同的管理人,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投资领域,比如权益类投资业务可能委托给基金公司去管理。

 

关键词:保险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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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