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信贷 河北出台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河北省作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以来,排污权交易工作快速开展,目前全省排污权出让金收入已达1.29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近3000万元。将排污权作为贷款抵押品,既能减轻企业负担,又能顺利推进排污权交易,有助于改善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经济发展。为此,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与河北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出台了《河北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据了解,由于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到省和设区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人和相关中介机构等多个主体,为做好该项工作,河北省提出了排污权抵押管理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调控、企业为主、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人民银行、环保部门在政策支持、引导和监管等方面分别负有相应职责。其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排污权抵押贷款相关信息提供、查询、抵押登记以及协助贷款人处置抵押排污权;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利用货币政策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此项创新业务,并将企业环境信息录入征信系统,为开展绿色信贷提供信息服务。 另外,该办法还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由人民银行、环保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人和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并将借款人可研报告、环评报告、企业环境管理与监测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查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信息、排污许可监管信息等作为信息共享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的综合绩效评估报告制度,针对贷款的环境绩效,做好评估工作,为绿色授信提供操作依据。 |
关键词: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信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