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省份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15:5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7省(区、市)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目前,各地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25日,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这17个省(区、市)是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河北、山东、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河北省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国土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山东省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并在厅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行政编制到国土资源厅;江苏省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机构和人员,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并强调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力量。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制度;整合;职责;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编制;国土资源部门;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财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