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有风险姚明吃官司 鱼油胶囊涉嫌虚假宣传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5 08: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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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般的保健品官司,砸得姚明也有点晕

昨天据北京媒体爆料,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北京一消费者冯长顺将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该案已正式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

代言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市民状告姚明

今年2月,冯长顺在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购买了一瓶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冯长顺在起诉书中写道,“买这个产品,就是冲着姚明买的。我是姚明的球迷,一看这个产品宣传的疗效正好有适合自己的,那就买吧”。

但随后,冯长顺说,自己使用后,觉得产品名不符实,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后来他了解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此前已对相关情况有过认定,并进行了处罚。

在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冯长顺所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是一种保健食品,在其《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中批准的内容是:保健功能是辅助降血脂和适宜人群为血脂偏高者。而在其宣传网页上,记载有‘建议人群:三高人群,心脑血管疾病人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人群。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

处罚书认定,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其网站,对八种保健食品(包括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所做的上述功效的宣传用语,超出了《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中批准的内容,足以导致消费者对这些产品功效的误解,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书责令卓越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冯长顺说,药店销售人员给他的产品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与上述处罚书中认定虚假宣传事实的内容大致相同。他认为,这说明自己购买产品时也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冯长顺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姚明列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汤臣倍健官方声明:

未进行虚假宣传

昨天下午,汤臣倍健在官网发布声明,表示公司的产品宣传和产品质量,都符合相关规定。

该公司称,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公司鱼油软胶囊涉及不当宣传问题,特说明如下:

1、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是经过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20070413),批准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产品标签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标识。

2、汤臣倍健产品宣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司会关注事件的进展。

姚明经纪人回应风波:

关注进展尊重事实

昨晚,姚明也通过其经纪人章明基向媒体作出回应:“会一直关注这件事的进展,会尊重事实。”

章明基说,姚明本人和整个团队也对此事作了相关了解,认真查看了汤臣倍健公司的网站、产品说明等。“直到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所代言的产品存在超出法律法规的误导,原告提出所谓的虚假宣传,其实只是药房人员的口头表述,而不是汤臣倍健的官方宣传。”章明基说,“姚明通常会非常慎重选择每一个产品的广告,之前都会认真做企业调查、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产品等,而他自己也会使用,否则不会做代言。”

对此次姚明成被告事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表示,“如果此案被判败诉,他自身的诚信度、广告价值也会受到影响。不过公众在购买产品时,自己也要有所判断,广告毕竟会有很多美化的成分,不可能所有的功效都能在不同人身上体现出来。”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则表示,消费者如果想打赢这场官司,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广告宣传是虚假的,其次还要确认产品给其造成了损害。“不管姚明是否承担责任,都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明星们一定要知道,广告代言不是艺术活动,也不仅是道德活动,而是一个法律活动。”

摊上官司非头一回

因汤臣倍健二度“中枪”

其实,这并非姚明第一次因为代言汤臣倍健的产品而成为被告。去年5月份,就有一位哈尔滨市的消费者丛先生向媒体反映,其购买的汤臣倍健葛根提出物、左旋肉碱胶囊等产品,不仅食用后没有达到厂家和经销商所宣传的效果,更为严重的是,该产品经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证明为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是非法生产销售并要求召回是我涉案产品。

对此珠海市质监局曾回应,“该公司(汤臣倍健)在我局立案调查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2013年3月21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但随后丛先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诉讼到了法院,追究姚明的连带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记者李琦)

关键词:姚明;提出物;左旋肉碱;虚假宣传行为;鱼油;宣传用语;汤臣;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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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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