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用餐实行经费预算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注重示范引导,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模式。首先,要坚决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以家常菜、河北当地特色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活动用餐实行经费预算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餐费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其次,要加快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单位食堂应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做餐,实施动态管理,减少食品备量和“库存”;鼓励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推进单位食堂服务社会化,提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成品、半成品,减少自制食品。再次,要积极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模式。各地应积极倡导文明节俭消费理念,鼓励群众日常节约用餐。餐饮企业要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取消最低消费等各种有碍节俭的不合理规定。 《意见》强调,要强化过程控制,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在生产、收储环节,各地应在粮食收获期适时组织抢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织机收,做到应收尽收、精打细收。在运输、加工环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粮食物流运输管理,运输企业要做好运输途中粮食包装、保护工作,粮食、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引导粮油加工企业按国家标准和标样适度加工,合理控制加工精度,提高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在消费环节,粮食部门要积极推进“主食厨房工程”,引导消费者选择适度加工的粮油产品,走出过度追求“亮、白、精”的消费误区。商务部门要规范餐饮企业和食品批发零售企业促销活动,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意见》提出,要建设收、运、处一体化体系,推进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积极探索有效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环保发电、污泥处理有机结合的综合协同处理方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水平。 【相关阅读】 发改委今年三公经费预算约3767万比去年少177万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766.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8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0.99万元、公务接待费575.67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3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77.44万元,与2013年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37.56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有所增加。 【详细】 |
关键词:公务用餐,经费预算,接待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