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险赔款占比不到3% 地震赔偿杯水车薪
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来自政府救灾资金和社会捐款对灾后进行救助的同时,能在灾后发挥保障作用的巨灾保险再一次获得人们的关注。 今年7月初,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这被视为是巨灾保险在顶层设计层面取得的突破。 然而,巨灾险的进展还是有些慢。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巨灾保险就呼之欲出,但时隔6年,仅有一地试点落地,有学者认为,科学合理的巨灾险要想在中国落地,还要考虑到现实的国情。 巨灾险缺失,保险赔偿“杯水车薪” 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在此之前,7月18日,海南省遭遇了41年来最强一场台风“威马逊”,在频发的地震、台风等巨灾面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再一次凸显。 从目前看来,每当地震、飓风、台风、海啸、洪水等巨灾发生,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我国所采用的主要救助方式就是通过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款。云南鲁甸地震发生后,中央下拨6亿元资金,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方面的支出。 但是,学界和业界早已有共识,目前这一模式不可持续。随着巨灾损失越来越大,各方纷纷呼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对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分散风险。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在今年“两会”上介绍,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我国比例尚不到3%。 尽管地震发生后,各家保险公司纷纷积极开展理赔工作,但在目前巨灾险没有普及的情况下,保险补偿杯水车薪。 云南保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灾区主要承保险种为房屋险、农业险、意外险、人寿保险及企财险。截至2014年8月10日16:00,云南18家保险公司共接报案件278件,估损金额734.54万元。已赔付104件,共给付保险金198.69万元。而据人民网报道,到8月5日为止,地震造成鲁甸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63亿元。 地震险损失大,保险公司“敬而远之” 记者了解到,在上世纪90年代,财产保险中多数含有地震责任,后来因为巨灾损失太大,政府不兜底,此后保险公司便取消了地震责任。如在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多数保险公司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列为责任免除。此外,车险也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目前国内只有极少数的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因地震导致房屋被摧毁的情况。 据人保财险介绍,人保在上世纪80年代销售的农村长效保本家财险,含有地震责任,人保也因汶川地震而支付了大额赔款。 “保险公司在将财产保险列入地震责任后,在考虑当地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增加保险费率。同时,保险行业应当和政府协商,由政府做出承诺,对于承包地震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在客户遭受地震损失之后,导致保险公司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政府兜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如是说道。 |
关键词:巨灾险,赔款,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