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中国银监会12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合理控制月末存款偏离率,设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问题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表现十分明显。存款月末冲高、月初回落,月末存款偏离度较高,季末尤为突出。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高息揽储、非法返利、延迟支付、以贷转存、以贷开票、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手段吸存倒存。 通知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绩效考评管理,合理分解考评任务,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不得设定单纯以存款市场份额或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存款考评办法或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要求。 通知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合理控制月末存款偏离率。根据历史数据及测算情况,设置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同时,为防止商业银行在季末通过冲高月日均存款、规避存款偏离率约束,附加限制季末月日均存款的可计入金额。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建立存款波动情况统计监测制度,对存在存款异动较大、违规吸存、虚假增存等问题的银行,按严重程度相应采取限制准入、降低评级、限制业务、提高稳定存款比例等监管纠正与处罚措施。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维护健康金融秩序,缓解月末、季末存款等的大幅波动,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同时,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
关键词:银监会,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 |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