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未婚女分期付款房产 诈骗近百万
用分期付款房产多次抵押,诈骗7人近百万元 一个没有工作的大龄未婚女,3年多的时间,仅凭一套尚没有还完房贷的住房,靠着拆东墙补西墙的借款方式维持着自己奢华的生活。其间经过华丽变身,她成为著名“民间融资者”,骗取“融资款”近百万元。 2012年2月9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淼批准逮捕。 6人被“民间融资”骗97万元 李爱梅(化名)本是郑州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辛苦一生积攒了一笔养老款,过着悠然自得的晚年生活。然而自从她认识了王淼之后,这一切都变了。 “我太傻了!2011年4月,我偶然认识了王淼,之后她开始向我介绍民间融资的好处。她说民间融资利息高,每1万元的月息是4分,说她做这行已经3年多了,挣了二三百万元,在东三街新新公寓买的有房子,在其他地方也有六七套房子,还买了两部车。”李爱梅事后说,“开始我并不相信她的话,可是5月份她带我去郑州西郊看了她投资的服装厂,我才相信了。” “王淼为博取被害人信任,趁工人放假期间将被害人李爱梅带至朋友位于郑州市西郊的工厂。”案件承办人、管城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说,“之后,李淼就以民间融资回报高、风险低,随时需要随时还为诱饵向李爱梅借钱。随后,禁不住诱惑的李爱梅分4次借给李淼38万元。” “2011年5月,我第一次将15万元交给王淼,她给我打了张借条,当场点了6000元作为当月利息交给我,并给我签了一份新新公寓的房产抵押合同。”李爱梅说,“随后我又分3次将23万元交给王淼,商定每月4分的利息。她每次都是当场将当月的利息返还给我。” “我只有新新公寓这一处房产,其他的房产都是我虚构的。我3月份的时候为了还之前的借款,通过担保公司用我在东三街新新公寓那套没有还完房贷的房产抵押了15万元。借款到期之前,我又用这套房产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抵押了6万元,借期1个月。眼看到期了,我又用这套房产抵押在李爱梅处借了38万元,用于还之前的借款。”在看守所中,王淼交代。 随后,李爱梅又将自己的5个好朋友介绍给了王淼,这5位友人又分几次“借给”王淼59万元,加上之前从李爱梅手里“借”的38万元,王淼共“融资”97万元。为了博取这些人的信任,王淼在跟他们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都在合同中承诺将那套房产作为抵押。 “我没有告诉她们我在新新公寓的房子是在银行抵押贷款买的。这些融资款中,我只和王梅英签了借款合同,其他人都是打的借条。”王淼说:“这些钱我没有能力偿还,我当时已经是到处欠账,房子也抵押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办法只能高息融钱。在这些融资款中,有50万元用来清偿欠款和个人开支,有18.1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别克车。” 到8月之后,李爱梅向王淼要回本金,可是王淼一直找借口,之后就不再接电话了。直到2011年11月,李爱梅也没能把钱要回来,她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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