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费未付清 分期付款惹纠纷
在会暗暗市区一家饭店门口,市民金先生报警称,他是该饭店前任店主,转让这家酒店时和新店主存在债务纠纷,新店主陈先生欠自己的转让费余款竟然不给了。 金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他将这个饭店转让给了陈先生,转让费是3.8万元,当时陈先生付了1.6万元,还有2.2万元没有给。 金先生说,由于对方真心想盘下饭店,而且自己也急于转让饭店,他决定剩余的2.2万元进行分期付款,每天从饭店拿100元。“从去年12月份一直到今年5月6日,我每天都从饭店里拿100块钱,并在账本上签上我的名字。一共收取转让费余款的1.78万元。”金先生从酒店的柜台里取出一个账本,账本上清晰地记录着金先生每日所领取100元钱的记录和签名。 金先生说,5月6日以后,陈先生就不再付给他钱了,说炉子坏掉了,瓷砖也坏掉了,理由一大堆,就是不肯付清余款。“我说你看这些值多少钱,直接从剩余的转让费里面扣,可是他说就是没有钱。” 金先生说,他想求助民警为自己讨要一个说法,为4200元钱去打一场官司实在没有必要。 民警找到正在做饭的陈先生。陈先生说,饭店里的好多物品都坏掉了,要把这笔账算清了才能支付剩余的转让费。后来陈先生有些不耐烦了,对着金先生喊道:“跟你没有什么好讲的,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去!” 经过一番思考之后,金先生说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剩余的转让费。 |
关键词:转让费,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