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七大陷阱大曝光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8 11: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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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清这些陷阱

  你就少吃亏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洪波(微博)称,信用卡消费中暗藏不少陷阱,看清这些陷阱,消费者能少吃亏。

  年费陷阱

  不管信用卡是否激活,现在很多银行都只免第一年年费,从第二年开始按年费标准收费。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只要申请办理了信用卡,自发卡之日就开始按标准收取年费。

  赠送陷阱

  明明只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却收到多张信用卡;明明没有申请办理,却收到银行发出的信用卡……这都是银行为提升发卡量的做法,不仅仅是信用卡业务员为完成业务指标的不规范操作,更有银行巨大的商业利益在里面。

  签名和密码陷阱

  签名和密码难保安全。目前大部分商家并没有严格核对信用卡上的签名,很多收银员基本不看信用卡背后的签名,更不会对签名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密码功能也不能做到万无一失,一旦出国或碰上非银联线路,信用卡密码设置形同虚设。

  免息陷阱

  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目前很多信用卡业务员想方设法鼓动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消费,消费者如果选择更长时间的分期付款,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甚至可能超过银行的贷款利息。且各银行规定如果消费者分期付款的商品需要退货,银行不退已支付的手续费。

  利息陷阱

  计息就高不就实。目前信用卡透支作为贷款业务需要向银行缴纳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透支了290.5元,还了290元,差0.5元,银行仍然会视作未还款,仍按照总欠款的290.5元来计算利息,而不是按照未归还的5角钱计息。

  超限费陷阱

  持卡人刷卡消费的金额超过信用额度上限,仍然能够消费成功,且不会收到银行的主动提醒,银行将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收取费用。持卡人应注意将自己的消费控制在信用额度范围内。

  积分陷阱

  很多换购礼品的积分在限定时间内往往根本无法正常累计足够,需要持卡人大量消费刷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消费过大得不偿失。

  刘洪波特别提醒,市民在消费信用卡时,如果能注意以下问题,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遭遇消费陷阱。

  1、办卡时一定要看清签约条款上关于年费的约定,不能光听业务员口头介绍,每张信用卡的年费收取规定都不一样。

  2、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除注意偿还到期的透支额度外,银行还可能会收取取现手续费、迟延缴款滞纳金、利息等费用,持卡人一定要清楚持卡银行的还款计息方式,还款前一定要查清自己所欠确切金额,最好是建立匹配关联的储蓄账户自动还款。

  3、不要将卡片借予他人使用,更不能将卡号、密码、有效期等重要信息告知他人。

  4、刷卡消费要保证信用卡始终在自己视线范围内,签单时要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和金额,签购单上的签名应当与卡片背面的名字一致,切记不要在空白签购单或未填妥金额的签购单上签名,在收到当月对账单前要注意保留签购单存根联,以便核对。

  5、不要盲目持有太多信用卡。未及时还款可能被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拉黑,严重影响持卡人以后按揭贷款等生活事项,还可能给持卡人带来牢狱之灾。

  消费者维权官司九成胜诉

  重庆晚报讯昨日,市五中院发布统计数据显示,该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包括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等主城区法院)2012年度共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6971件,全部在规定审限内审结。其中调解结案2454件,裁定撤诉2484件,判决结案2140件。

  市五中院二审审结食品、药品类纠纷案件占产品质量责任类案件数略低于50%,但较之2011年,此类案件审结总数略有上升。

  统计分析,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方式也更理性,举示证据更加有力,维权官司近9成胜诉。

  又讯市五中院统计数据显示,该院及辖区法院经常提起消费者权益类诉讼案件的专业打假人士有5至8人,打假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目前,市五中院对知假买假然后打假人士的身份认定,除其购买该商品用于经营、销售外,不论其是否存在知假买假、寻假买假的情况,一般情形下都认定为消费者,其权益与普通消费者一致,法院对其合法利益予以同等维护。相关法官称,在一定程度上,打假者的打假行为对于净化市场、促进生产销售者诚信经营、确保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

关键词:信用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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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腾讯
责任编辑:贾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