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保障房10月份实行“租补分离”
从今年10月份起,石家庄市对所有居住保障房小区的实物配租家庭全面实行“租补分离”政策,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承租公共保障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按不同保障类型定期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最低收入保障家庭(低保家庭)在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的政府不予补贴;低收入保障家庭在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的政府不予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保障房,政府定期按缴纳的市场租金给予30%的补贴。 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租补分离”是保障房并轨工作、实行租金梯度保障的前提,“租补分离”后,按市场租金价格缴纳房租,政府按不同保障类别补贴,由过去的“暗补”转为“明补”,可以使承租家庭直观享受到政府给予的补贴和关怀;实施“租补分离”,遵循“位置好、面积大的租金高,位置差、面积小的租金低”的市场规律,使承租家庭体验到保障房实物配租后的公平性、合理性。 租补分离小区及租金标准 序号小区名称市场租金标准(元) 1安苑A区10 2安苑B区10 3安苑C区10 4国大全城13 5尚达家园14 6民华家园12 7建华家园13 8仁华家园14 9安华家园13 10赵苑小区13 11珍集小区16 12秀玉家园6.5 13秀河家园6 石市保障房需求调查延至9月5日 如果您要申请保障性住房,那就抓紧时间提交需求申请吧。记者从石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为让更多的居民了解石市住房保障政策,石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截止日期延长到9月5日,请有申请意向的居民抓紧时间申报。 赶紧报 据介绍,石市从1月份起全面开展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此项工作8月底结束,为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住房保障政策、更加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特将此次调查工作截止日期延长到9月5日,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提醒,有申请意向的居民抓紧时间申报。 谁能报 本次调查需求统计时段为2013-2015年,对应住房保障类别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调查对象为石家庄县(市)、区常住居民,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在异地工作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乡镇教师等)。按照需求统计时段,推算2015年执行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大致为2323元/月,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要具有本市户口,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此标准以下,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家庭均可参与调查;本市或外地户口的新就业大学生,无论结婚与否,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米以下均可参与调查;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无论是否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家庭均可参与调查。 怎么报 据介绍,此次调查以自然家庭(夫妻双方加未婚子女)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可通过三种方式填写调查表。 1、实地填报方式。可到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进行填写。 2、网上填报方式。通过互联网打开石房网站(http://www.sjzfgj.gov.cn)点击《石家庄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表》填写提交,或下载填写,以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邮箱:sjzzfdc@163.com、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8号,邮编:050004)。 3、电话填报方式。行动不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居民,可拨打电话0311-87820533,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帮助填写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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