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违规放贷谋高收益 隐秘操作监管不易
[尽管面临着极大风险,但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一些小贷公司仍然铤而走险。据上述人士透露,大额和过桥等贷款,月息一般都在3.5%左右] 一笔违规发放的5000万元贷款,令小贷公司违规放贷公之于众,也将广州小贷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广州两家小贷公司,违反了现行单一借款人贷款上限不超过500万元的规定,向同一借款人发放贷款达5000万元,后因贷款无法收回,向法院起诉被监管部门知悉。 珠三角多位小贷业内人士向本报介绍,小贷公司违规发放大额贷款,早有先例,在房地产低迷时期,小贷公司一度成为中小房企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为了规避监管,将违规大额贷款“化整为零”、表内转表外、通道业务等种种隐蔽操作手段也陆续出现。 5000万违规不良贷款 “这笔贷款目前已经形成不良贷款,金融办之前还不知道这个事,是小贷公司告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法院通报,监管部门才知道的。”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近期召开的半年度监管会议上,广州市金融办已经向与会小贷公司通报了这起金额5000万元的违规贷款。 昨日,本报记者向广州市金融办多个部门辗转求证此事,但直到昨晚记者发稿,未能求证到此事。 “确实是有这件事,金融办后来还发了会议纪要,专门提到了这个事情。”广州某小贷公司高层向本报记者证实,这笔贷款涉及两家小贷公司,其中最多的一家为3300万元,3200万元为贷款本金,100万元为违约金,而用款人为同一家企业。 据上述人士介绍,这家小贷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0日,是广东首批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之一,业务风格向来也较为激进。目前其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这笔不良贷款已经占到其资本金的20%以上。 广东省金融办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若剔除深圳,该省去年小贷公司不良率只有0.36%,不良贷款余额7856万元。而上述一笔贷款,就超过去年不良贷款总额的60%。 “这么大一笔贷款出了问题,肯定是风控不到位,贷前调查、审核难道都没发现?”深圳某小贷公司高层说。而上述广州小贷公司人士称,形成不良贷款还是次要的,主要是违规贷款的问题。无论是一次发放还是分批发放,向同一贷款人贷款3200万元,都已经严重违反监管规定。 按照央行规定,小贷公司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参考小贷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而2009年出台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则细化为,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最高不能超过500万元,且不能向股东、高管发放贷款。 上述违规事件使广州小贷公司迎来一场清查风暴。上述广州小贷公司人士透露,此次事件发生后,已经引起当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已着手就此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小贷公司单笔单户贷款是否超过上限,违规向股东和高管发放贷款可能也在检查范围之内。 灰色生存之道 实际上,尽管监管部门对同一借款人贷款金额上限已有明确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情形较为常见。 “不能说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这么做的确实比较多。”上述广州小贷公司高层说,有些小贷公司股东自有资金比较紧张,且有很赚钱的其他产业,或股东资金宽绰,便通过控制的小贷公司放贷。“不少小贷公司股东都这么干,其实不过是左手交右手的把戏。” 深圳上述小贷公司高层对本报记者说,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时候,这样的做法非常普遍,一些手头资金宽绰的大房地产开发商甚至出资成立小贷公司,向中小房企贷款,谋取更高收益。 而这种情况,在湖南、山东等地也曾出现。2011年,山东省金融办下发通知,严禁小贷公司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已发放的贷款要尽快收回,以切实减小房地产调控造成的经营风险。 “这些只是其中一种,实际操作中的门道多得很,银行还旧借新、赎楼、过桥贷款都是这样的。”他说,这种情况往往是小贷公司、银行、企业联手操作,否则根本无法进行。 以银行还旧借新为例,其操作模式:企业有一笔银行贷款即将到期,新的贷款已经批准,但为了控制风险,银行要求必须还清旧贷才能发放新贷,而对方此时资金紧张,则由小贷公司先行偿还后,再以银行贷款归还小贷公司。 “这跟银行一点关系都没有了,风险都是小贷公司的。”深圳另一家小贷公司人士说,这实际上是银行在转嫁风险,因此风险极大,帮企业还清旧贷后,如果银行一旦不发放新的贷款,小贷公司的资金将形成不良贷款。 尽管面临着极大风险,但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一些小贷公司仍然铤而走险。据上述人士透露,大额和过桥等贷款,月息一般都在3.5%左右,根据使用时间长短,还可上下浮动,收益远超正常贷款。本报记者获悉,上述广州小贷公司此前也曾开展此类业务。 监管不易 实际上,小贷公司开放之初,各地监管部门便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监管制度。 上述广州小贷公司人士说,监管部门本来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每三个月都会召开一次监管会议,并且要求小贷公司定期上报财务数据,此外还会采取抽查、约谈等现场监管措施,违规贷款并不容易。 深圳亦是如此。上述深圳小贷公司高层介绍,除了定期的监管会议、按月上报财务数据和现场抽查外,深圳市金融办还专门设立在线监管平台,形成了严密的监管手段。 他并称,监管手段尽管很多,但小贷公司也有应对之道。为了规避监管,小贷公司自有办法,小贷公司各种违规经营的行为自然难以避免。 “谁会那么傻,一次就把几千万贷出去了?”上述广州小贷公司人士说,在发放大额贷款时,小贷公司通常会采取“化整为零”的做法,把一笔贷款拆成几笔分批发放,或向同一控制人的其他企业贷款,以实现大额贷款的目的。而监管人力有限,如果不仔细检查,一般很难发现。 而表内转表外的做法更为隐蔽。其具体做法是,由小贷公司自身或高管以投资的名义,成立一家咨询公司,向小贷公司贷款,其注册资金和贷款都可用于向借款方放贷,而这家咨询公司则充当资金流动的通道。 “监管部门又管不了咨询公司,从表面上看,跟小贷公司又没什么关系,查都没办法查。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利润低和合规的业务放到表内,违规和利润高的放到表外。”上述深圳小贷公司高层说。 受访人士也认为,除小贷公司违规隐蔽化、多样化,增加了监管难度外,监管部门的力量不足也制约了监管效果。“金融办总共就那么几十号人,很难从细节上去监管,有些违规行为不花大量精力根本就发现不了。” 而现行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亦为小贷公司违规留下了空间。现行制度仅规定小贷公司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但并未对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主体做出规定。 “应该说在这方面,现有的制度并不明确,一般情况下,可以贷几千万的企业主,都有好几家企业,可以通过几家主体来借。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但按照现有制度,该怎么定性?”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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