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剑指同业业务 自营非标资产纳入监管
央行和银监会正联手控制中国银行体系庞大而不透明的同业业务蔓延风险。2013年4月,旨在规范银行理财投资行为“8号文”出炉后,银监会细化“8号文”,乃至进一步规范同业业务的努力从未停止。 11月5日,多位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正酝酿旨在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新政,包括将银行自营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下称“非标资产”)与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的行为统一纳入监管范畴,且参照8号文对银行理财非标投资规模控制的做法,对“自营非标+理财非标实施统一监管,且设定总额度”。 更为严厉的是,近年来商业银行普遍兴起的同业三方买入返售业务有可能面临全面叫停的命运;同时对非标资产计提拨备。 “酝酿中的政策也给出了一定的缓冲地带,比如(非标资产)暂不计入存贷比,同时3个月以上的同业资产风险权重暂不调整等。”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政策目前尚处于讨论阶段,商业银行关注度非常高,希望能未雨绸缪,为即将出炉的政策提前做准备。 巧合的是,5日央行公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与货币创造的关系进行了专门论述。央行称,由于同业业务发展较快,近两年同业渠道在货币创造中的占比上升。2013年以来,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 “由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易受季节性因素、流动性水平以及监管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导致M2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央行称,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将标准化、透明度作为规范和加强同业业务管理的抓手,健全相关考核和监管机制,引导其在规范基础上稳健发展。 8号文规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两条红线倒逼商业银行掀起一场新的同业狂欢,即大量的同业资金投资非标业务,包括买入返售类科目,利用资金业务外壳做信贷业务。 7月底的年中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曾对银行绕道8号文的规避行为进行了系列总结:一是部分银行非标资产投资没有完全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二是部分银行为达到非标资产的比例要求,大量发行机构理财产品做大分母;三是将相关资产从理财账户转到自营账户,通过“互买”、“过桥”等方式反映在同业资产、其他类投资等项下。 此番将银行自营非标统一纳入监管范畴的计划,便是对上述问题的回应之策。 同业业务历史上主要承担商业银行司库职能,用以流动性管理。但近年来,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在表内贷款规模受限的环境下,大量配置非标信贷资产(如票据和信托受益权等),加重了同业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增加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 未来买入贩售资产业务也将受到大大打压,若最终监管叫停这一业务,将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扩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本报统计,16家上市商业银行,其同业项下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2013年上半年上市银行9167多亿,去年底是6097亿元;1万亿的信托受益权规模与2013年新增信贷额度8.5万相比,占比达到12%,难怪央行此番专门把商业银行通过同业业务创造货币的渠道称为“同业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机构有可能将3个月以上的同业风险资产权重维持不变来缓冲新政策可能带来的冲击。 依照之前中国版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3年1月1日起,银行业同业资产风险权重统一调整为25%,之前为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同业资产风险权重0、三个月以上风险权重20%。 |
关键词:业务,同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