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刚续保下午就撞人 保险公司称次日生效拒赔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05 09:3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保单上载明生效日期为“次日零时”,摊上高额医药费的车主状告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保单上载明生效日期为次日凌晨,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

  杨先生开车5年了,从没想到,续交交强险当天就出了车祸。更出乎他意料的是,出事后,保险公司竟以保单要在次日零时才能生效为由拒赔。杨先生成了“驼背”,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伤者高达7万多元的医疗费。

  实在想不通,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结果一审败诉。随后他上诉了。

  昨天,此案二审在市五中院开庭,杨先生表示:“就是想要讨个说法,总不能白当冤大头吧。”

  上午买保险

  去年4月7日是周六,杨先生想起交强险即将于次日到期,打电话问原来的保险公司,得知公司不再派人将保单送上门。他又咨询南岸这家保险公司,得到了同样的答复。

  “我周一来公司买,岂不是脱保了?”杨先生清楚的记得,他问过销售员。

  “不会,七天以内不会脱保的。”听到对方这样的承诺,他完全放心了。

  4月9日上午,他到事先联系好的南岸某保险公司。钱交了,保单正本打印出来,他没有签字,拿起发票和保单走了。

  下午就撞人

  当天下午5点45分,他开车从铜元局往美缇雅城方向行驶。走到南滨路融侨公园路段的一处转弯,车子靠近隔离带一侧,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孩突然从隔离带冒出来。

  来不及刹车,飞驰的轿车将女孩小王撞倒。警方确定双方的责任各占一半。

  小王到法院状告杨先生胜诉,他被迫摊上11万元的赔偿,其中有7万多元在交强险范围内。

  杨先生的经济条件并不优厚,和对方商议分期给付医疗费。

  保险不赔钱

  在事故现场,杨先生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得到答复是:他的交强险保单上载明,是次日零时生效,不能理赔。

  这样的答复让他简直崩溃。杨先生赶到保险公司柜台讨说法。他说,提前两天电话联系保险员,是续缴交强险,不是新买,不应该存在保险期断档,且销售员承诺过7天内不会脱保。

  保险公司一名销售主管的答复再次让他瞬间石化。“所谓的脱保,不是你理解的"裸奔状态",而是7天内依然享受优惠价。”主管称那个电销小妹的描述错误,已经被开除。

  双方商讨半天,谈不拢。后来,一名主管对他坦言说:客户可以提出即时生效,如果没提,就默认为零时生效,他们一般不主动提醒。

  听完这样的答复,杨先生再次无语。

  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开庭。法庭表示,需要完善一些证据,案件未当庭宣判。

关键词:续保,保险,拒赔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