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险业险中求生 行业形象重塑艰难
保险“触网”创新乏力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这一年中,传统金融行业联姻互联网,催生了各种产业形态的产生。作为最早“触网”的金融形态,多年沉寂的保险行业在2013年也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2013年11月,众安保险成立,标志着全球首个互联网保险公司诞生;“双十一”国华人寿的华瑞2号开卖9分钟即实现销售过亿,当日揽金超5亿元引领网销保险热潮;中国人寿(行情 ,问诊)和新华人寿继中国太平之后,成立电子商务公司,抢滩布局电销渠道。互联网保险的行业发展理念指引下,保险行业与互联网合作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新鲜概念的外衣包裹里,互联网保险所推崇的创新突破其实乏善可陈。 “互联网保险潜力很大”,这样的表达时常出现在保险行业专家学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口中,而这种“潜力”更多的是指网络作为一种销售渠道的价值。不可否认的是,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善服务方面,相较于银行业起步于银行查询、转账支付等基础功能,保险业则首先体现在销售端。由于市场化程度高、开放力度大,保险业是最先意识并主动采用网络营销的金融业态。 借助互联网,保险业销售模式开始了一次革命。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共有46家财产险、寿险公司开展了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业务,约占保险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国寿、太保、人保、阳光等保险集团开设了保险超市、在线商城等网上销售专属平台,中小险企也开始部署在线投保渠道。12月末,随着新华人寿旗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批,新华保险(行情 ,问诊 )成为继中国太平和中国人寿之后第三家成立电子商务公司的险企。据悉,包括中国平安(行情 ,问诊 )、中国太保(行情 ,问诊)的多家险企业正在筹备自己的电商平台。 相对于自建渠道的初步探索,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已经初见成效。业内人士分析,与传统销售渠道相比,网销保险有着不可比拟的成本优势。由于网销实现的是投保人和保险产品之间的直接选择和匹配,减少了中间推销环节,大大降低了险企的管理成本。另外,网销保险还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拓展了交易范围,延长了交易时间。 保险网销热潮兴起之时,一批所谓“创新”型保险产品横空出世,赏月险、脱光险、爱情险,凭借简单博眼球的产品设计,迅速引得市场关注。但是抛却花样百出的营销噱头,它们远远达不到互联网保险创新的标准。“与其他传统的金融行业一样,保险业也经历了互联网一次一次的冲击,从最初的销售渠道创新,服务水准提升,到客户信息的搜集,乃至依靠数据挖掘,进行客户的深度开发,影响日趋加深,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基于对现有保险行业的一种改良。”信泰保险研究院院长刘越表示。 她进一步指出,互联网时代裂变式的技术与模式创新,并非通过局部的改良所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用互联网的模式改变保险行业运行的逻辑,是一种对传统商业模式的颠覆。目前来看,突破单纯的销售渠道模式,颠覆旧有的商业模式,是互联网保险实现创新发展的第一步。众安在线推出的首个互联网保险产品“众乐宝”、泰康人寿推出的“乐业保”都是一次次创新探索尝试,但远远还达不到所谓“颠覆商业模式”的创新程度。 据悉,目前注册有互联网保险资质的公司大概有六七十家,但对于互联网保险未来如何发展并没有一个统一、完整和明晰的方向。保险公司踊跃掘金互联网保险这片蓝海之时,其隐藏的风险和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虚假投保的纠纷,异地理赔困难,精算数据积累不足,狂揽保费后的偿付能力之忧等等。譬如在“双十一”,国华人寿的一款产品创出了“10分钟过亿元”的销售奇迹。但随后,国华人寿因偿付能力下降,被保监会要求“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国华人寿显然也意识其中存在的风险性,就在近期举办的第十期中国保险热点对话中,国华人寿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商总经理赵岩在会上表示,希望今后在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把行业成本攀升的速度降慢一点,不然一个新的渠道有可能毁在成本快速上升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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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偿付能力|保险公司|保险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