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相关问答
据深交所网站,为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深交所于2013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进行完善。为加深投资者理解,收集近期投资者有关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安排的问题,进行专题解答。 1、问:与原有新股上市首日的相关规定比较,本次交易机制完善主要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 答:与原有规定比较,本次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完善主要在四方面做了调整:一是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从发行价的900%以内调整为发行价的上下20%;二是取消换手率盘中临时停牌指标;三是调整收盘集合竞价为收盘集合定价;四是调整复牌集合竞价为复牌集合定价。 2、问:什么申报价格可以参与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集合竞价? 答:按照《通知》的规定,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即仅发行价上下20%以内的申报价格可以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假设某只新股的发行价是11元,则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上限为11?(1+20%)=13.2元,下限为11?(1-20%)=8.8元。投资者在9:15至9:25期间提交买卖申报,且申报价格在8.8元至13.2元之间时,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 3、问:对于申报价格超过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的买卖申报将如何处理? 答: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申报价格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买卖申报不能参加集合竞价,该申报将暂时保留在交易主机中;连续竞价开始后,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以某一新股发行价为11元举例,如果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提交14元的买入申报,由于这个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为8.8元到13.2元(发行价11元的上下20%),买入申报的价格超过有效竞价范围,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若该新股开盘价为13元,连续竞价开始时的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11.7元到14.3元(开盘价13元的上下10%),则14元的买入申报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内,将参与连续竞价。 4、问: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过程中,出现哪种情形将导致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多长? 答:连续竞价开始后,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小时;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元,那么当其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1元(即10? (1+1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9元(即10? (1-10%))时,该只股票将被临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如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2元(即10? (1+2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8元(即10? (1-20%))时,该股票将被临时停牌至14:57。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仅在新股盘中成交价第一次达到停牌阀值(10%或20%)时触发。比如某只股票开盘价为10元,那么仅对其盘中成交价第一次达到11元或9元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而若成交价再次达到了11元或9元,此时将不会对该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
关键词:深交所,发行股票,交易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