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医保待遇享有多少取决于知道多少
国务院医改办公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同时,专门要求各地年内须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月9日新华社) 专门强调各地须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传递的信息是:很多地方一直没有建立这种信息通报制度,一些重要和敏感的信息没有向公众公开,缺少纳税人的监督。 一旦缺少这些信息,对某些公民而言,意味着利益受损,等于制造社会的不公平。 在公民医保待遇这件事情上:享有多少取决于知道多少,知道多少又取决于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是否畅通快捷?有官员曾如此阐释“大病医保”制度:采取叠加报销或者是叠加支付的制度,不管是城市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在制度范围内的普遍住院报销标准都达到了70%左右,超过70%以上的部分再至少报50%合规的支出。但他没有告诉我们,具体怎么做?才能得到这种待遇,因为待遇它可不会主动生成。还有,这里说的已经是“现实”还是未来要生产的馅饼? 以我亲身的经历来看,至少截至目前,我还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前不久,家人住院两次,尽管有农村医保,但因为是跨省跨市住院就医,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医保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全部医疗费用都是自费。过去,老实地呆在你的医保所属地,有一个固定的单位和编制,关于医保待遇的各种信息会主动送上门。可一旦离开家乡,离开原单位,开始变成在不同城市工作的社会人,你会发现各种医保的信息开始与你无关。没有信息真是一件麻烦事,你的医保待遇升级了,可没有人会主动告诉你,你也不知道怎么去获得这种信息。当疾病等现实麻烦逼着你去了解政策变化,你会吃惊地发现,你已成为被医保遗忘的群体。 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有大量的外来务工者,他们无论生病还是不生病,从来就没有想过医保这件事,住院看病自费已经成为一种自觉行为。眼下,媒体多次报道了医保基金结余过多,一些地方频频传出医疗救助资金很难花出去的新闻。但另一边,很多符合条件的贫困民众无钱就医的事件屡屡见报。这些都说明了信息有效公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信息的缺乏,让很多公民并没有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到的医疗待遇。现在,强调建立专业的信息通报制度,恰恰是为了解决这个致命的问题—因为你不知道,所以你没有。 医保升级是趋势,减轻疾病产生的经济负担,防止因此致贫返贫,要靠医保,已成自上而下的共识。在这里,我更关注的是它的公平性。如果公民没有同时同步同等机会享受到一等的医保待遇,那它就是不公平的,管理者的工作可以判定为拙劣无能。 所以,要实现医保的公平,信息公布第一重要。待遇权利,知道才有,不知道等于失去。足够多的信息支撑起来的“知道”,才有助于公众去判断医保的公平性及改革的业绩。 |
关键词:医保,城乡,医疗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