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内17省份明确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铺开
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关要求,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河北、山东、江苏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记者14日从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围绕职责、机构整合等不动产统一登记2014年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包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际会议有关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部署,各地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目前河北、山东、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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