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棚户区改造谋钱 多地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
完善未来两年棚改规划 牛凤瑞表示,棚改不仅是城市住房建设的重大问题,同时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住房条件的改善成为城市发展中的利益诉求 国务院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而对于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此同时,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7月21日,北京政府就表示,到2017年底,北京将完成棚户区改造15万户。当天公布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也明确,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补偿将全过程公开,对于棚改的百姓尽可能实行就地安置。 中部省份江西,今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开工33.6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截至5月底,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率名列全国第四。 针对今年开工率相对往年偏低等问题,江西省政府也在近日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推进会,要求各地采取加强资金筹集和监管、确保土地供应、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完善保障房准入联审机制和退出机制。 与江西邻近的安徽省已经确定,到2017年,全省改造各类棚户区150万户左右,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安徽将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债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个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并对皖北和大别山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 【相关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 【详细】 |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