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取缔规范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1 08: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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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11月1日起,河北省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32项,取缔经营服务性收费13项,规范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11项,取消省级审核、授权市县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4项。

  同时,河北省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明确以下收费政策:

  (一)规范培训类收费行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收取的培训费(有经费来源的除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未经批准或无法律法规依据而开展的强制性的培训,一律不得收取培训费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培训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二)规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事业单位新增收费项目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

  (三)规范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性收费。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在实施收费前,其收费项目应由实施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报经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收取。

  (四)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免费向社会开放。二是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三是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四是各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行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承担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的社会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附件:

  取消取缔规范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32项)

  1.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费

  2.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费

  3.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推荐费

  4.产品比较试验费

  5.消费信息咨询费

  6.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机动车入网服务费

  7.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8.铁路货物发送综合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9.铁路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0.铁路货物仓储保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1.铁路货物篷布服务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2.铁路货运代货主清运消纳垃圾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3.铁路货运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4.铁路货运代包装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5.铁路货运代办货物一关三检手续费(国家铁路多种经营企业)

  16.铁路车站内汽车接送旅客服务费

  17.窄带ISDN装机移机工料费、手续费

  18.窄带ISDN过户费、停机保号费、用户要求改号费

  19.普通电话改窄带ISDN、窄带改普通电话收费

  20.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费

  21.燃气表灶检测费

  22.煤气表复置费

  23.热网用户供热设施报停及恢复收费

  24.城市供水水表维修费

  25.公交IC卡设备折旧费

  26.汽车客运站厕所收费

  27.货运运单收费

  28.道路运输货运网络联网协议书收费

  29.客运企业票据服务费

  30.污水检测服务费

  31.走私物品仓储收费

  32.农机照相服务费

  二、取缔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3项)

  (一)行政机关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10项)

  公安部门: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收费

  2.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登记费

  3.计算机病毒清除工具发放、升级服务费

  4.计算机病毒清除费

  5.计算机安全培训费

  6.违章饲养犬捕杀费

  7.网吧实名登记系统维护费

  8.旅馆业治安管理电脑网络系统维护服务费

  国土部门:

  9.勘测费(办理土地证时收取)

  10.土地评估费

  (二)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3项)

  11.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

  12.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

  1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管理服务费

  三、规范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1项)

  (一)调整收费项目重新制定收费标准(5项)

  1.防雷技术服务收费

  2.气象服务收费

  3.道路救援服务收费

  4.出省建筑劳务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

  5.卫生救护培训收费

  (二)重新界定收费服务范围(2项)

  6.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

  7.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费

  (三)按行政事业收费申报管理(2项)

  8.车用燃气瓶检测费

  9.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强制性培训收费

  (四)纳入定价管理(1项)

  10.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五)规范收费对象(1项)

  11.保障房第三方见证检测收费

  四、授权市县管理取消省级审核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5项)

  1.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

  2.城市公共汽车票价

  3.公交IC卡收费

  4.城市污水处理收费

  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4项)

  1.粮油批发交易服务费(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

  2.商标代理业务收费

  3.国内专利代理服务收费

  4.船舶交易服务费

  5.货物联运代理服务收费

  6.300波特低速数据电信业务收费

  7.分组交换电信业务收费

  8.粮食信息咨询服务费

  9.农机服务费

  10.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检测服务费

  11.机动车牌证代办服务收费

  12.保安服务收费

  13.路灯灯杆使用维护费

  14.路灯灯杆广告电费

  15.代办护照手续费

  16.签证服务费

  17.代办护照加急服务费

  18.邀函翻译、送达费

  19.提供翻译服务费

  20.住房置业担保费

  21.住房置业贷款代办手续费

  22.汽车维修救援网员费

  23.道路运输网络维护费

  24.燃气具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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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