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允许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
3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证监会将积极稳妥推进对外开放。扩大期货行业对外开放,允许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承受力的期货公司开展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在成熟品种上试点引入境外投资者;扩大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品种和区域的试点范围。 姜洋是在第九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作如是表述的。 今年以来,中国期货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部分产品创新取得新突破,上市了焦煤、动力煤、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国债期货,成立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 姜洋指出,期货市场监管制度改革方面得到有序推进,开展了黄金、白银期货连续交易试点,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姜洋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将不断创新改革、发展、监管和服务理念,扎实推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工作: 健全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体系。推动原油等战略性资源品种和宜农期货品种上市;发展权益类、利率类、汇率类金融衍生品;稳步发展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新型交易工具;研究推进场外衍生品市场建设,加强配套服务设施。 着力做精做细已上市期货品种。把已上市期货品种合约规则的改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平衡好与新品种上市之间的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合于实体经济需要的调整和改造;进一步完善期货品种功能发挥的评估、反馈、改进机制;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要注重贴近实体经济、贴近“三农”,提升市场服务质量。 加大监管转型和执法力度。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品种上市及交易、结算、交割和中介机构监管等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风险防控网络,完善不同市场之间的风险预警、监测监控和防范处置机制,强化跨市场、跨行业的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等。 夯实市场基础制度。加快推动《期货法》立法工作;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推动完善各类经济实体、金融机构有序参与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政策规定;加大期货市场对上对外宣传力度。 |
关键词:证监会,境外机构,期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