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广告及药械 我省专治食品药品电视购物
近日,省食药监局制发《河北省开展食品药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药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打击一批利用电视购物频道和专门购物时段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发布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一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净化我省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按照方案,我省将加大对电视购物频道和专门购物时段播出的广告内容所涉及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频次,特别针对涉及虚假广告的加大抽检批次并督导整改。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强网络电视购物广告监测,并将违法食品药品购物广告数据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禁止虚假违法的购物广告利用互联网发布。 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药品以治疗高血压、风湿、糖尿病类等产品为重点,保健食品以宣称降糖、减肥、美容、抗衰老类等产品为重点,医疗器械以治疗风湿骨病、前列腺、高血压病类等产品为重点。 对监测和举报的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每月定期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发布消费警示,予以曝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发布违法广告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做出诚信经营的书面承诺,并将有关监测数据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与工商、质监、新闻出版广电、公安、工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依托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举报电视购物违法行为。 |
关键词:违法药械,电视购物,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