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合一:并不直接导致待遇提高
山西省晋中市的农民袁年成春节前拿到了2013年全年养老金780元,比2012年增加了120元,每月养老金从55元涨到了65元。生活在30公里之外的太原市民李秀也拿到了她的养老金1320元,每月110元。 袁年成参加的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下称“新农保”),李秀参加的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城居保”)。2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这两项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 多轨制和碎片化是当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备受诟病之处。中国的养老制度按照人员身份不同主要分为五种:一是针对在职职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针对城镇非固定就业等人群的城居保,三是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农保,四是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五是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这次改革并轨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改革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近5亿人,这一数字大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2212亿人。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新农保早于城居保两年试点,两套制度模式几乎完全相同,分成两部分来管理运行完全没有必要,反而造成了城乡之间的流动不方便,将两者合并是水到渠成之事。 杨燕绥也表示,两项制度合并是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合并,并不直接导致参保人待遇的变化,但随着中央转移支付政策的进一步明确,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保人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有助户籍制度改革 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这次合并后,国务院要求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杨燕绥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配套政策之一。 地方制度创新已走到了中央政策之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目前已有15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75亿人,不过人社部没有单独公布城居保的参保人数。城居保主要针对城镇年满16周岁以上,没有正式工作和生活来源,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却没有正当职业的人员,业内估计这部分人群只有几千万人,单独为他们建立一套制度并没有很大的必要性。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两项制度合并在技术层面困难并不大,在人社部现行管理体系中,新农保和城居保都由该部社保中心农村处进行统一管理。 杨燕绥表示,合并之后可能将不会再以农村和城市户籍来区分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而是根据地区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养老补贴标准。 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都是带有个人储蓄性质的政府法定养老保险,两者唯一不同的是新农保多了集体补助部分,但中国绝大部分地区村集体都没有资金进行补助,新农保待遇的差距主要由地方财力决定,经济发达地区可以达到每月两三百元,而像山西这样的地方财力有限的地区,只能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础养老金水平上略有提升。李秀说,她每月110元中有75元来自中央等上级财政,剩下的来自基层财政,太原不同的区水平也不同,有每月90多元的,也有每月130多元的,主要是根据各区财力而定。 杨燕绥表示,以个人储蓄为重要特征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标准会直接决定领取水平。新农保规定农民的缴费标准是从100元到500元(每人每年),城居保的缴费标准是从100元到1000元(每人每年)。 “人为限定城乡之间缴费区别也没有必要,两项制度合并之后,城乡居民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在同一的区间内选择缴费水平。”杨燕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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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