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份子”理财违规不受法律保护 百元信托风险多
曾经被认为是“高富帅”、动辄100万元起购的信托产品,如今也能像余额宝一般“亲民”,甚至将认购门槛降低至100元。近日,有互联网平台打着百元低门槛投信托的宣传,在网络推广其合作的信托项目,着实吸引了不少囊中羞涩又有投资愿望的投资人的眼球。对此,你是否会心动呢? 这件看上去皆大欢喜、普惠大众的事,却远没有那么单纯。金融专家表示,这一做法将信托公司原本试图隔离的风险重新汇集,可能使得原来没有足够风险承担力的投资者参与其中,是违规行为。百元信托,风险多多。 百元买信托,实质是“凑份子”理财 近年来,理财市场出现许多新的动向。高风险、高收益的信托产品一直是高净值人群理财的首选目标。因为资金门槛高,一些投资者干脆开始凑份子“团购”。 在省会一家外企上班的高斌就是这么操作的:和两三个朋友凑齐一个100万元,由其中一个朋友代持,信托产品到期后按各自本金领取收益。因为彼此很熟悉,所以也没啥顾虑。这种做法,得到了信托公司销售人员的鼓励。好在运气不错,高斌手头的几个项目都顺利兑现收益,平安拿回本金。 日前,高斌又在网上发现了“百元信托”的广告宣传。这下子,他拿不准了。 “100元就能买信托”,这就是某信托网站打出的广告语。该网站将原先数额巨大的信托投资门槛,分成100元/份的投资份数,这样投资者就可以百元团购的方式投资信托了。 在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上,声称用户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存款期限6至36个月,预期年化利率高达8%至12%,部分产品甚至还有1%的补贴。此外,该网站还提供募集期补贴。 笔者注意到,目前展示的4个信托计划中,除了“中泰-珠海宝塔石化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在募集中,其他的“中融-唐昇1号结构化资金信托计划”等3个信托计划已结束募集。上述项目的期限从12个月到24个月不等,对应的预期年收益则介于9.2%至10.5%之间。 名为团购实为网站代持,风险多多 据了解,“信托100”网站平台上公开募集的信托产品,涉及多家信托公司。而在4月16日,这些相关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协会官网上发布了联合声明,一致表示:“信托100”的销售行为没有得到公司授权。 方正东亚信托、四川信托、中航信托、中泰信托联合声明表示:从未授权该网站平台通过网络公开销售他们所发行的信托产品,对其行为并不知情也从未参与。 而中国信托业协会也于4月16日在其官网主页发表的声明中表示:该网站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专家提示,所谓的“百元信托”名为团购,实为网站代持。“投资者门槛降低,小投入大回报”这样看似多方共赢的局面,却经不起政策文件的推敲。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例如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或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很显然,无法核实那些百元信托的购买者的金融资产和年收入,他们完全有可能达不到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门槛要求。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而“信托100”信托计划拆分后的受让人是自然人,这也明显违反了管理办法。 任何理财产品,收益越高,风险就越大,这是理财的基本常识。之所以对信托投资人的资质作出规定,正是为了让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是承受能力较强者,可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致扩散太大。而这种所谓的“百元信托”,实际上将信托计划试图隔离的风险重新聚集。 在“信托100”推出的产品中,直接与信托公司签订合同的并不是投资者,而是财商通。业内人士认为,这对投资者来说风险重重。 银监会99号文严控信托风险,今后投资信托更需谨慎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99号文,下称“征求意见稿”)至各信托公司。这是自2011年1月印发原标准以来,银监会首次提出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并对信托公司“通道类”业务的定义及各方所需承担的责任予以说明。 业内人士告诉笔者,今后信托产品再出现违约,责任将由卖者自负,很难看到银行兜底的局面。“不要以为在银行买到的信托产品就是百分百安全的。”该人士称。这对于购买者来说,敲响了警钟。一位信托经理告诉记者:“这次是近年来对信托公司监管最为严格的文件。” 强化“卖者尽责”。据悉,此次银监会《指导意见》以罕见的力度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负的责任,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业内人士介绍,监管要求做好风控措施,强化了信托公司对违约事件的责任。 关于银监会的99号文,有信托理财习惯的高斌也仔细研究了,“估计以后信托市场会越来越规范,这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是好事。其实我也知道,信托看着收益高,其实风险也很大。今后,再购买信托产品,真是要谨慎了。” 据悉,目前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合法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共有68家。投资者对各类信托产品的宣传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在参与信托产品投资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产品信息,并通过信托公司和具有销售信托产品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信托产品。 |
关键词:信托,理财,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