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欲推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
【反对派】医生医院交的保费比赔给患者的还多 对于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唐进不以为然。 唐进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江苏包括南京等地从2008年就开始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当时也是政府强制推动的,各家医院或医生必须参加。“开始以为是好事,可运行两三年下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 唐进说,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由医院买单参保,保险公司赔付,同时获得一定收益。根据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只有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这个前提时,由医疗责任险来赔偿受害人。可后来政府为了减少医疗纠纷,要求即便医方没有过错、但出现意外伤害情况,也要赔偿。如此,保险公司这一年赔偿的越来越多,它就要求医院或医生第二年缴纳更多的保险费,以保证盈利。到后来出现一种结果,即我们医院缴纳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这完全颠倒过来了,责、权、利不统一,呈现一种“叫好不叫座”的状况。“现在,有的医院都不敢让患者知道参加了这种保险,不然赔得越多,第二年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唐进表示,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这件事情固然是好事,但是如何办好才是更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权利要划分清楚。” 省人大代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医院副院长李佩忠也有类似的经历。他介绍,几年前,淮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每年都在交这种保险,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交给保险公司。“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还是会找到医院,如果这种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能推广,花多少钱我们都愿意。” “如出现纠纷,我们一般会扣医生工资或奖金。”李佩忠表示,保监会如果将建立医疗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提上日程,医患纠纷将得到更好解决,但具体操作上能更有针对性。 【症结在哪】代表委员建议:应由政府来参保 省政协委员、中大医院胸心外科医生薛涛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支持强制险,但费用方面政府也应支持。 这位常年工作在医院一线的委员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发生过多起医务人员被患者或者医闹打伤甚至致死的恶性案件。尽管知道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的重要性,但薛涛坦言,不光是自己,院里的许多医生都没有购买,其他医院也大致如此。究其原因,是政府不出钱,医院不买单,医生个人购买,负担过重。 薛涛解释道,目前,医院面向市场经营,买保险也要考虑成本。前几年南京市级医院曾推出过医疗事故强制险,但医院购买后发现,这笔费用远远大于此前医疗事故赔偿费用,觉得不划算。“我觉得要针对不同科室的风险系数来收取保费,价格太高,医院吃不消;二是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支持,或者与医院共同承担,而不应该让医生个人买单。” 孙勇代表也认同薛涛的观点,他表示:推行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问题的关键在于由谁来出保险费,肯定不能由患者来掏钱,应该由医院或者政府买单比较合适。 唐进代表则认为,应该由政府、医院和患者共同买单,或者政府出钱,就像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那样。“患者的参保费,就从挂号费、住院费、检查费等医疗费用中出,象征性的,负担最小。医院可以多承担点,不过大头还是应该政府掏。” |
关键词:保监会,医疗事故,责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