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正在制定高现金价值产品监管新规
1月21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介绍指出,去年以来,市场资金趋紧逐渐成为常态,一些保险公司的高现金价值业务,存续期通常为一到两年,甚至只有3个月,而匹配的资产一般超过2年。这种“借短贷长”的资金运用形式很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近日在媒体通气会上透露,针对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发展,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将通过资本金要求、偿付能力要求等经济手段来引导高现金价值产品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提高对险企高现金价值产品偿付能力和资本金的要求,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规模越大,其偿付能力将消耗得越快,资本金的需求也更大,保险公司将需要不断补充资本金,这将倒逼他们主动控制该类产品规模。 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寿险业满期给付达1742亿元,高现金价值短期业务规模将近2800亿元。 进入2014年,险企“开门红”战役相继打响,越来越多得到险企大力推出一些高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费率市场化以及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拓宽,意味着利差、费差杠杆的放松,这也将加剧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在这种金融环境下,保险公司为了比拼投资回报率,使得他们目前推出的产品与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无太大差异。”一些保险公司在2014年“开门红”中也采用这类产品作为其主打的产品策略。 项俊波指出,要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规范和疏导高现金价值业务,审慎控制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产品创新。 |
关键词:高现金,偿付能力,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