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六大伎俩 停售为借口搞促销
伎俩5 网销保险积分也算收益 “公司在淘宝网推出抢钱活动喽!e理财万能险的预期收益率高达7.12%,不容错过!” 这是去年“双11”期间一家保险公司主推的一款万能险产品,预期收益率高达7.12%,较高的收益率也引来了不少消费者的追捧。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高收益的背后却往往暗藏玄机,涉嫌误导,因为这款e理财产品7.12%的预期收益实则是由“年化收益率5.32%+每1000元送1800个集分宝”组合而成的,而将赠送的集分宝归入保险产品的收益,显然有误导虚增收益之嫌。 事实上,以集分宝等形式虚增预期收益并不鲜见,此前另有保险公司在淘宝网上卖出的一款高收益万能险还打出了“买保险送全年彩票”的旗号,其预期收益就是由“年化收益率4.8%+0.4%集分宝+最多送全年156期双色球彩票”形成的,同样是将集分宝和双色球彩票的现金价值加入到保险的预期收益当中。 对此,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认为,将集分宝纳入保险预期收益实则是诱导投保人购买的行为。一位保险业内专家也指出,目前万能险的平均收益率大概在5%-6%之间,而上述两款产品却人为地将集分宝和彩票的现金价值算做保险产品的预期收益,会误导很多消费者只追求其中的高收益,忽略了其预期收益的真实性。 伎俩6 避而不谈犹豫期 “这款投连险不仅收益高,而且年缴保费还比其他家保险公司便宜,真的是业内超值的保单,根本不需要犹豫,不如赶紧购买吧!” 某些保险营销员为了将保单卖出去,在推销一款理财型保险产品时,往往将产品的高收益作为介绍的重点,但对于保单的风险,保险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却并不告知,其中故意规避告知犹豫期成为保险营销员销售误导的一大阵地。 而这种故意规避犹豫期的做法也致使消费者在犹豫期内都忽略了保险可能存在的风险——退保时所缴的钱反而缩水一半,竹篮打水一场空。事实上,除了短期的意外险,所有的人寿保险都有一个长达10天甚至15天的犹豫期,在这个犹豫期内,要是顾客对所买的保险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无条件退保并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取回已缴纳的全部保费。 监管层也要求保险营销员必须对犹豫期、保险责任条款等重点项目详细告知消费者。《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尤其是重要条款、免责条款,其内容要向投保人进行解释说明。而犹豫期便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据了解,去年保监会就对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广东、四川等5家分公司相关销售人员在电销过程中未明确提示犹豫期内可以享有的退保权益、正确告知保险范围一事开出了罚单。 |
关键词:保险销售,误导,促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