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合伙人制度被美国证券交易所接受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21 10: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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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商报讯阿里巴巴集团整体上市又有新进展,其在美国上市已踏过制度门槛。昨日,阿里人士向商报记者确认,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已获得美国纽约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两大证券交易所接受,认同。

  昨日有媒体报道,美国纽约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两大交易所的相关市场人士,已经和阿里巴巴集团展开了实际性接洽。两大证券交易所均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表示欢迎和认同。

  对此,阿里巴巴集团公关人士向商报记者确认,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机制的书面确认,阿里合伙人机制包括其对董事会的提名权完全符合上市规定。

  不过昨日阿里方面并未介绍阿里巴巴最终会选择纽交所抑或纳斯达克,也未透露上市具体时间的消息。

  阿里巴巴相关人士曾表示,“合伙人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无论选择在哪里上市,对这一机制创新的理解和接纳,是我们的基本要求。”

  此前外界报道,阿里曾与香港交易所就上市事宜进行过非正式磋商,但双方因为阿里坚持的“合伙人机制”没有达成一致。而阿里集团CEO陆兆禧近日更明确表示,“我们决定不选择香港”。此后外界舆论认为,阿里很有可能将转而赴美上市。

  事实上,关于对阿里提出的合伙人制度的包容性,美国证券市场比香港交易所更“开放”,谷歌在2004年上市,当时就引入了一种特殊的AB股制度,两位企业创始人获分配B股,其他公众股东则获分配A股。特别的是,B股的投票权竟为A股的十倍。在AB股双股并行的制度下,确保了两位创始人能以较少的持股拥有过半的投票权,从而控制大局。

  与此同时,香港证券交易所却没有AB股、合伙人制度的先例,并且,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9日回应是否为阿里合伙人制度放行时表示,现时由港交所、证监会及政府组成的三重管治架构合适,现行监管制度良好,无意改变港所上市审批职能,该所亦无意就新股采取不同股权制度上市,而进行公众咨询。

  对于阿里能否在美国上市,硅谷一位负责上市事务的律师认为,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并不存在技术障碍;由于雅虎持有阿里24%的股份,因而美国市场定期可以从雅虎财报了解到阿里的相关财务数据。而阿里在财务与合规方面,也容易与美国市场的监管要求对接,在信息披露方面不会有太多适应问题。

  今年9月,阿里董事局主席马云首次披露了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团副董事长蔡崇信此前发文对阿里“合伙人”架构进行说明,进而引发香港市场的激烈讨论。

  提到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业界此前一直传言,前年的支付宝VIE事件影响了其在美国投资界的信誉,阿里已经信用破产。对此,阿里小微金融集团CEO彭蕾在上周三反驳称,要说阿里信用破产,为何去年还从多家国外老牌银行融资100亿美元,“难道那些银行脑子都进水了?”

  昨日的进展,是否意味着阿里整体在美国上市的几率大于在香港上市,对此,阿里公关人士的答复为“阿里不再考虑香港上市”。

关键词:阿里,合伙人制度,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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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