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后天实施:网购商品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消费者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很多消费者网购一件衣服,到货后发现尺码合适,质量也可以,但就是不喜欢。想退货,但没有合理的退货理由。有这种烦恼的消费者3月15日新消法开始实施后,就不用再为此烦恼了——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案例1手机刮花拒退换 茂名市的李先生近日报料,他在天猫商城订购了一部型号为5950的酷派手机,没用几天就发现手机动不动就接收不到WIFI信号。李先生联系卖家,卖家一开始同意为李先生更换,但等李先生把手机寄回给卖家后,卖家却说手机后盖刮花了,不予退换。 李先生感到不合理:“我手机刚用了没多久,后盖并没有明显的刮痕。”接着李先生向天猫客服投诉,但由于卖家拒绝退换,并给出了合理理由,李先生的退货诉求得不到支持。 广州市工商局12315办公室副主任李兆平表示:“磨损要视程度而定,拆封不影响商品的完整性,商家不能以此为由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2拆开产品就不换 广州市民赵小姐的案例则更加特殊,去年,她在京东商城为母亲选购了一款价值599元的三星手机,没想到收到货以后才发现是天翼手机,但赵小姐母亲是移动的卡,因不愿意换号,买了手机却用不了。 于是,赵小姐立即联系京东退货。京东售后人员却表示:“电子产品拆了以后不能退换。”这让赵小姐觉得这非常不合理:“不拆开我怎么检查手机?”但由于手机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而且是由于赵小姐在选购时没有看清页面介绍,赵小姐只好认栽。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表示:“在新消法未实施的时候,赵小姐的情况就只能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理由提出维权申请,但‘存在重大误解’比较难以界定,新消法实施之后,这个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66%的淘宝商家退货要“理由” 据了解,目前规模较大的电商都已经规定了不同时限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QQ商城的所有商家均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唯品会也同样,京东也从今年开始实施。 但记者通过淘宝的高级搜索发现,截至3月11日,淘宝的全新商品约27626.76万万件,而加入购物保障七天退换的却只有9259.95万万件,仍有66%的商家没有加入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另外,一些商家的“霸王条款”仍然存在——“电子产品拆封不予退换”、 “必须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必须出具检测证明”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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