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星照片被索赔38万 两整形机构称要价过高
女明星的照片出现在美容整形机构的网页配图上算不算肖像权侵权?昨日,周韦彤状告东莞两家美容整形机构肖像侵权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韦彤一方提出共计38万元的索赔诉求,涉案的两家机构则在法庭上同时否认存在侵权,并称对方集中发起诉讼且索赔金额过高,存在故意炒作嫌疑。 明星要求参照形象代言价格赔偿 昨日先后坐上被告席的分别是东莞南城知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以下简称“知美整形”)和东莞莞城美立方美容医院(以下简称“美立方整形”)。 今年8月下旬,大陆演员周韦彤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指上述两家整形机构侵犯肖像权。周韦彤一方在起诉书上称,其为大陆著名女演员,具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而知美整形和美立方整形作为东莞整形领域比较权威的专业机构,在其商业宣传中利用周韦彤的照片进行宣传,导致周韦彤蒙受诸多误解,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 针对上述控诉,知美整形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展开调查,由于涉嫌侵权时间为2012年11月,案发时间较长,该机构始终未能搜索到相关网页,现有网页也找不到有关周韦彤肖像图片,因此不能明确是否有使用过其肖像。 另一被告美立方整形同样否认曾有意使用周韦彤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美立方整形的代理律师辩称,该机构网站上此前确实存在部分疑似为周韦彤肖像的文章配图,但这些配图都是广告部工作人员在百度搜索上检索“美女图片”随机找到的,并没有直接倾向性使用周韦彤肖像图片。 面对两被告的辩解,周韦彤一方出具多张上述两家整形机构的网页截图,欲力证侵权行为的存在,并主张应参照形象代言合同价格,由知美整形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合计8万元,美立方整形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合计30万元。 不过对于上述截图,知美整形的代理律师提出质疑称,百度百科图片是由网民自由编辑上传,缺乏一定的权威性,且周韦彤一方在搜索引擎上的截图内容,来源于搜索引擎随机在不确定的网页上抓取的,从证据上考虑这些资料并不能证明这些图片是周韦彤本人照片。 整形机构驳指背后存炒作嫌疑 在赔偿金额上,两被告同样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 美立方整形的代理律师辩称,涉案的图片实际上每张的浏览次数仅在数十次之间,即便图片人物确实为周韦彤,对其形象也影响甚微,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远不能与形象代言相提并论。 “国内明星类似此类案件往往只会要求赔偿数千元至一两万元不等,这次对方要价那么高,且在东莞、北京等地同时发起诉讼,我们认为,周韦彤是在利用发起集中诉讼借机炒作此事。”针对周韦彤一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知美整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把手术和客服质量关,至今为止从未发生因医疗质量及服务引起的法律纠纷,社会口碑不错,却没想到因为这件事吃了官司,让潜心经营自身品牌的医院苦不堪言。 “此次诉讼事件虽结果未明,但我们将积极配合法院的程序,充分尊重依法作出的裁判,并履行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应履行的社会义务。”知美整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已经向法院提起抗诉,但并不排除与周韦彤调解的可能。 目前,这两宗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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