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淘宝卖保险:存片面宣传过往业绩现象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16 09:5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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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企不得违规承诺收益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的销售页面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宣传名称)、销售区域、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初始费用及退保损失、缴费方式、客户服务方式、保单获取及查询方法等内容。

  着重提到“分红、投连和万能险产品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记者在淘宝理财保险频道推荐的3家险企的热销万能险页面看到,懒人理财宝、理财宝、存乐理财险几款产品宣传页面均对收益不确定性作出了提示,如“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上图演示是基于2013年的最新结算利率,对未来收益的预期结果,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等。

  不过,这些收益不确定性的提示文字多处于销售宣传页面靠下的“利益演示”部分,仅少数险企在产品销售页面的“购买须知”中作了提醒。同时,所有提示性语句的字号相较产品名称字号明显更小。

  在查看更多险企在淘宝的产品销售页面后,记者发现,也不乏未对收益不确定性进行提示的情况。如在某寿险公司的一款名为爱情保险定制款的万能险销售页面,“理财保险”“高收益”“有保底”等字样显眼,在该保险简介里还提到“收益稳定,预期年化收益率5.2%”,整个网页未对该产品的收益不确定作出任何提示。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强化风险管控和成本管理。经营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应符合《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经营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应严格遵守产品宣传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记者在淘宝平台各险企产品销售页面也看到有片面宣传过往业绩的情况,如某寿险公司只宣传了其产品最近3个月较高的结算年利率6%,此前的较低利率4.5%并未公示。

  另外,对此前互联网保险销售风行的赠送积分宝等促销活动,该《征求意见稿》也有所规范,称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可以通过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等形式开展促销活动。不过,除了该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赠送保险的保费、及与保险直接相关的物品和服务的成本,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同时强调,保险公司不得以现金或以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保监会要求各公司结合人身险市场形势,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以及目前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认真研究通知的有关内容,并于1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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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