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把15%的保障房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5 11: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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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个别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不齐、工程质量粗糙、物业管理不到位、对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房分配门槛高,以及保障性住房退出难等问题,省住建厅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将15%左右的房源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

  通知进一步重申,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线标准,取消户籍和社保缴纳准入限制,综合考虑各类保障对象比例结构及房源数量等情况,按照15%左右的比例确定当地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房源;要认真组织保障房需求调查工作,摸清各类保障人群的实际需求,根据需求合理确定年度任务,逐步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按照统筹建设、租补分离、梯度保障、保租控售、统一管理的原则,满足各类保障群体差异化的住房需求。

  配套设施建设与保障房建设必需“三同步”

  按照《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实现水、电、气、暖、通讯等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落实“三同步”要求的项目,在年终工作考核中,不得计入竣工任务。通知明确,“三同步”必须严格落实。而对于已建成而存在缺项的项目,通知要求必须尽快完善,同时明确,各地今后“两租房”任务要以强制配建为主,真正实现大分散小集中,方便社区管理和群众生活。

  确保工程质量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管“十项制度”和终身负责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要严肃追踪问责。

  加强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和监管力度

  针对物业管理,特别是电梯安全运行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推进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进程,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鼓励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业主实行自主物业管理,降低管理费用,解决部分保障对象就业问题;要严把保障房小区相关设备尤其是电梯设备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关,确保设备质量,优选A类电梯维保服务单位,积极协调相关检测单位和监管部门加强对保障房小区电梯的安全检验和监管力度,电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对电梯的安全负责。

  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小标)通知再次重申,各地要健全住房保障信用体系,防范并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为强化退出管理,通知进一步明确,必须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制度,对于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应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相关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执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当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分配房源、分配标准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河北,保障房,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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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