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反垄断调查一视同仁 并非针对外企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26 10:1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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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24日在北京表示,只要实施了价格垄断行为,中国政府都一视同仁地进行查处,不会因为企业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从液晶面板到高端白酒再到乳粉企业……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反垄断领域频挥重拳。但由于部分案件的被罚企业涉及外资,引发“反垄断调查针对外资企业”的言论。

  在由中国新闻社主办的“大势·大事·大市——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许昆林表示,中国调查处理部分反垄断案件确实涉及到了外资企业,但不能据此认为反垄断执法针对外资企业。

  “实际上几个案件中调查处理的对象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许昆林强调,并不存在针对外资企业的问题。

 

  事实上,从近期备受关注的价格垄断案来看,今年年初,被调查处理的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中,两家都是知名的国有企业;而最近的乳粉企业价格垄断案中,涉案企业有外资企业,也有国内企业。

  从处理结果上看,许昆林表示,对某些企业的处罚轻重之别,综合考虑了企业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整改等多方面因素,而非是否为国内企业。免除处罚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外资企业。

  无论调查还是处罚结果,许昆林指出,均证明了中国反垄断无国内外企业之分。他认为,随着执法时间的延长,执法案例的增多,执法的公平公正会得到更好的诠释。

  此外,针对外界对反垄断调查的另一项质疑,许昆林也给出回应。此前有外媒报道称,在反垄断执法中,有发改委官员建议企业不要依靠律师走行政诉讼的道路。

  对此,许昆林表示,反垄断执法中,被查企业是否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及对处理结果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都是企业的权利,作为执法机构无权也不可能去干涉。“每一个案子,执法机构都会与被调查的企业进行沟通,给予企业充分抗辩的权利。”

  不过在执法中,确有一些律师声称能够通过与执法机构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并向企业索取高额代理费。对此,许昆林表示,执法人员提醒企业不要被某些律师误导,而是可以与执法机构直接进行沟通。上述质疑出现的原因在于“执法者出于善意的提醒,可能被歪曲和误读了。”

 

关键词:垄断,调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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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