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养老地产躁动:卖概念大于卖服务
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未来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消息一出,各方躁动不已,有券商随即发表研报,称养老地产发展步入快车道。 然而,对大多数地产商来说,养老地产尽管前景美妙,但却是一个难啃的骨头。在9月初,同策咨询机构召开的“养老运营模式之中国化路径”系列沙龙上,多家地产商抱怨,因为没有成熟的运营服务机构,养老地产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无法迅速推广。 同策咨询机构研究总监张宏伟说,养老地产不单单涉及房地产项目开发、改建等问题,还与政府政策、开发商运营服务经验、周边配套、养老服务相关产业等关系密切。在政策尚待进一步研究、开发商运营服务经验尚缺乏的背景下,养老地产目前尚不适宜粗放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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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地产,服务 |